北京买房可网上自提公积金 28项可网上办结
个人终于可以办理买房提取公积金了!1月8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的《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纸质申请表及部分业务网上办结的公告》(简称《公告》)提到,除规定区域外,申请人和单位经办人都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并新增了11个服务事项提高住房公积金互联网应用和服务便利化水平。
个人买房可自己办理提取
为持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扩大业务办理主体,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从1月10日起,除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外,申请人和单位经办人都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其中,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不再提交纸质提取申请表,改为职工本人书面授权承诺。职工应按照授权承诺的相关规定,对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职工本人于柜台办理提取业务时,仅需提供相关事项材料原件即可办理,授权承诺可当场确认;单位经办人于柜台办理提取业务时,除提供相关事项材料原件外,还需提供职工本人签署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
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称,由于房屋权属信息尚未实现全国互联互通,上述域外购房的两个服务事项继续维持经办人制度,由申请人所在单位首先履行提取材料的初步审核职责,后由单位经办人前往柜台办理提取业务。
“减跑动”新增11个服务事项
自2018年以来,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就陆续发布《关于销户提取等事项取消相关证明的通知》《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关于不得要求办事单位、职工提供多余材料及证明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大力精简办事材料。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为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减少群众办事跑动次数、加快提升网办深度的要求,提高住房公积金互联网应用和服务便利化水平,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增11个服务事项可通过网上业务系统申请并办结,其中包括10个住房公积金事项和1个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事项。申请人通过网上业务系统提交办理申请后,由管理中心进行后台审核,审核成功后直接予以办结,无需到柜台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可通过网上业务系统查询业务办理进度。如审核不通过,也将通过网上业务系统反馈原因。
上述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自1月10日起,通过管理中心下属18个管理部或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银行代办点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原需填写的16类提取事项申请表格全部取消,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反映的提取材料多等问题。
28项可网上办结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公告》发布后,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51个服务事项已实现28项网上可办结。“此次《公告》充分体现了北京住房公积金改革惠民、高效的办事原则,对于降低公积金使用成本、刺激住房公积金购房等都有积极的作用。”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次政策明确,对于类似异地购房的做法,在公积金使用方面依然需要单位经办人进行办理。此类规定也是为了防范异地购房中公积金使用的混乱。当然除了这种情况,实际上对于在北京就业和北京购房的人来说,公积金使用依然是比较方便的。
业内人士进一步指出,当然也从客观上降低了成本,是2020年住房公积金方面相对宽松的一个政策导向,预计后续住房公积金将有继续放松的可能,甚至在利率等方面也会有改革。比如,随着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政策的推进,后续公积金方面的改革也会和LPR挂钩,进而有助于为购房者减负。
在业内人士看来,新政简化了提取公积金的流程,提高了公积金贷款的效率,使得民众提取公积金更为便捷,也刺激了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而公积金的利率低于商贷利率,对于普通购房者,此条政策是有利的,有利于降低购房成本,获得更好的购房体验;对经纪公司也是好事,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成交周期。本条政策放松了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刺激了公积金的使用,预计2020年在公积金方面有进一步的放松,调整公积金的利率计算方式可能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