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带量采购全面推开 促药价再降
日前,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从“4+7”个城市推广到25个省份,促使药品价格再降。
今年4月1日,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和广州、深圳、西安、大连、成都、厦门7个城市,也就是试点的“4+7”个城市,建立跨区域采购联盟,对药品进行集中带量采购。
目前,“4+7”个城市采购了25个药品,包括22个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和3个原研药。25个药品与“4+7”城市原先的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到96%,降幅达80%以上的品种有4个。截至8月底,25个采购药品在“4+7”城市的采购量达17亿片,执行约定采购总量进度好于预期。
据试点办负责人介绍,“4+7”试点工作的推进形成了相关药品在“4+7”试点城市的价格“洼地”。对此,非试点地区群众盼望扩大试点范围、早日用上质优价廉相关药品的呼声日益高涨,以各种渠道向各级政府和医保部门表达愿望。因此,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多次召开相关方座谈会,听取对试点扩围的意见,医药行业和企业表示将积极支持和参与试点扩围。目前,试点全面推开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9月24日,在国家医保局等部门指导下,参与药品带量采购扩围的25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上海开展联合招采,产生了拟中选结果。本次联盟采购共有77家企业参与,产生拟中选企业45家,拟中选产品60个。与扩围地区2018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9%。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之所以能使药价大幅下降,是因为通过国家组织带量采购的“团购”方式促使药品降价,并落实采购药品在临床的使用,避免了以前药品一降价就被弃用的不良现象。
目前,我国是仿制药大国,药品研发水平还比较低,药品重复生产比较严重,大多数药企采取大幅增加“带金销售”等营销成本、以扭曲的市场竞争方式来抢占份额。而药品带量采购确保了市场份额,使得企业可以大幅降低营销费用,以规范、合法的市场行为参与竞争和销售。
此次药品带量采购的全面推开,联盟采购的药品量巨大,对药品企业产生强大的吸引力,通过企业间市场化竞价,充分起到以量换价的作用,同时,大幅减少了企业的公关营销费用,进一步促使药品降价。
据了解,此次药品带量采购将“一致性评价”作为仿制药参加集中带量采购的入围标准,允许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与原研药公平竞争,并对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所谓“一致性评价”指的是,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就是仿制药需要在质量与药效上达到与原研药一致的水平。这意味着,药品带量采购将市场容量腾出给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促进企业加快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利于引导企业提高药品质量、升级产品结构。
可以预见,药品带量采购的全面推开,将提升药品谈判的议价能力,促使药品进一步降价。同时,药品带量采购规范了药品流通流程,将企业从以往“带金销售”的无序竞争中解放出来,提升药品质量,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