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优化乡村产业空间结构 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农村创新创业环境不断改善,新产业新业态大量涌现,乡村产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产业门类不全、产业链条较短、要素活力不足和质量效益不高等问题,亟须加强引导和扶持。
为此,以解决现存一系列农村产业发展之问题,以及促进乡村振兴之名,《意见》从突出优势特色,培育壮大乡村产业;科学合理布局,优化乡村产业空间结构;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推动创新创业升级,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完善政策措施,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环境;强化组织保障,确保乡村产业振兴落地见效等方面提出了任务要求,旨在未来5—10年内兑现《意见》确定之目标。
《意见》明确,力争用5—10年时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值占县域生产总值的比重实现较大幅度提高,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要进展。乡村产业体系健全完备,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明显,绿色发展模式更加成熟,乡村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产业扶贫作用进一步凸显。
为此,《意见》提出,要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与城镇化联动推进,充分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聚焦重点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突出集群成链,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然而,笔者以为,促进农民增收,落实和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形成创新发展的全新环境,不该忽视一个最为重要的农业农村问题,即必须要确保粮食生产和种植从质和量双方面符合国家发展的战略全局,就是要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之上,去看待一系列“三农”问题的发展。
如此,才能在当前农村地区农民种粮积极性下滑、农产品生产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以及来自外部的农产品凭借价格与质量优势进入市场并引来竞争的综合背景下,继续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促进农产品尤其是粮食的质量双提升。而实现这一初衷,势必需要彻底改变以往小农经济的固有思维,从组织生产到农业科技技术市场化运用,逐步促使我国农业生产走上规模化高质量的发展道路。
根据《意见》的有关要求,为培育壮大乡村产业,要创新产业组织方式,推动种养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化方向发展,延伸拓展产业链,增加绿色优质产品供给,不断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巩固提升粮食产能,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加强生猪等畜禽产能建设,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推进奶业振兴和渔业转型升级。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
笔者认为,从一系列表述来看,大可将种植与养殖业共同发展视为现阶段我国农村发展的有力抓手和重要基础,这不仅事关“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更有助于形成良性循环的农业农村市场环境,从而长久可持续地确保我国乡村地区按照产业化的既定路线逐步实现现代化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