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自贸试验区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关系?
近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在健全完善绩效激励机制和完善人才政策保障等方面,《意见》指出,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创新选人用人机制,经批准可实行聘任制、绩效考核制等,允许实行兼职兼薪、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而在优化开发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管理机制方面,明确提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商务部网站发现,全国219个国家级经开区中,仅有江苏、浙江两省的数量超过20个,分别为26个、21个。山东国家经开区数量为15个,排第三位。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对于非经济开发区而言有更大的开放度、更好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够为内外资企业提供更加健全的营商环境。“与自贸试验区相比,经开区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地方招商引资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
支持区内企业开展上市
在对外商投资企业政策支持方面,《意见》提出,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提高引资质量,重点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财务、采购、销售、物流、结算等功能性机构。地方人民政府可依法、合规在外商投资项目前期准备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区内企业开展上市、业务重组等。对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国家级经开区内从事鼓励类项目且在完善产业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商投资企业,可按规定予以支持。
《意见》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充分运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建设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全国219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横跨东、中、西部地区,其中东部地区107家,中部地区63家,西部地区49家。不同地区的开发区对外资也形成了差异化的扶持政策。
比如截至2018年9月,苏州工业园区累计吸引外资项目超4000个,实际利用外资300亿美元,世界500强企业在园区投资项目超130个;拥有各类省级外资研发机构超过50家。
在健全完善绩效激励机制方面,《意见》强调,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创新选人用人机制,经批准可实行聘任制、绩效考核制等,允许实行兼职兼薪、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按市场化原则开展招商、企业入驻服务等,允许国家级经开区制定业绩考核办法时将招商成果、服务成效等纳入考核激励。
与此同时,还将完善人才政策保障。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引进急需的各类人才,提供户籍办理、出入境、子女入学、医疗保险、创业投资等方面“一站式”服务。允许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国家级经开区工作。对国家级经开区内企业急需的外国专业人才,按照规定适当放宽申请工作许可的年龄限制。对国家级经开区引进外籍高端人才,提供入境、居留和永久居留便利。
鼓励推广自贸区试点经验
《意见》指出,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试点经验,率先将国家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可加大政策先行先试力度,打造成为科技创新集聚区。在服务业开放、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发展等方面加强制度创新。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此外,《意见》还提出,国家级经开区内科研院所转化职务发明成果收益给予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符合税收政策相关规定的,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对区内企业开展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给予支持。
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自贸试验区之间究竟有着怎样的关系?白明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历一轮轮的升级之后,虽然带有一定性质的探索功能,但更多的是承接地方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的功能,并且在全国东中西部已经基本形成了覆盖网络。
“自贸试验区是改革创新的试验田,更多的是承担先行先试的功能。把自贸试验区内已经成熟的经验复制推广到经济开发区,减少了经开区试错的成本,提高了效率。”
在白明看来,国家级经开区某种程度上承担了“中转站”的功能,把自贸试验区中好的经验放到经开区中进一步试验、加工,使得创新举措更加接地气。
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一鸣认为,今后国家级经开区应更加注重发挥企业家才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市场秩序,减轻企业家创新风险;推进市场导向的科技创新,通过竞争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激励企业到国际市场参与竞争,在海外建立研发中心,以充分利用国外科技资源。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当前除了“规定动作”外,不少国家级经开区还在尝试“自选动作”。
比如南京经开区设了高新园,加快引进培育引进人工智能领先企业、领军人才、新型研发机构;郑州经开区在全区范围内推行投资项目模拟审批,将模拟审批转化为正式审批的一种审批模式;吴江经开区则大力推广“机器换人”,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投入的补贴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