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互联网+医疗健康”体系
从市有关方面获悉:本市发布“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计划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远程医疗支撑体系将覆盖全市公立医疗机构
本市将全面推进互联网与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家庭医生服务、药品供应、医保结算、教育科普、人工智能相融合。2020年,初步建成覆盖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支撑体系。同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标准规范,基本建立监管和安全保障体系。到2025年,医疗健康与互联网深度融合,能够有效提供丰富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
本市将依托实体医院开展互联网医院建设,医疗机构可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医师在符合诊疗规定的前提下,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医院、医务人员、患者之间的有效沟通。
检查检验结果将实现互认共享
推进医疗联合体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用药指导等服务,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推动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统筹建设基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远程医疗信息平台,重点实现远程门诊、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检验等功能。到2020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疗联合体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联合体内实现检查检验结果实时查阅、互认共享。
互联网将让买药和医保更便利
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实现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形成线上线下协同的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模式。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药品招标采购平台等,加强基于互联网的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和供应业务协同应用,提升基本药物目录、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的遴选等能力。还要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服务。加快推进相关信息系统对接整合,实现数据联通共享,拓展在线支付功能,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