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拖欠上海凤凰6800万货款遭起诉
因拖欠6800余万元货款,ofo日前被合作伙伴、自行车生产企业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支付欠款及逾期违约损失等共计7000余万元。对此,ofo方面不予置评。
根据上海凤凰自行车公司的公告,2017 年,凤凰自行车与东峡大通签订了《自行车采购框架协议》后,凤凰自行车与东峡大通签订了多份采购合同。经双方核对,截至起诉之日,东峡大通仍欠凤凰自行车货款人民币 6815.11 万元。根据采购合同,东峡大通拖欠货款及费用的行为严重违约,凤凰自行车已于近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海凤凰方面要求被告支付货款 6815.11 万元,并赔偿原告逾期付款违约损失 186.52 万元、支付原告律师费、担保费等 20万元(暂计)等,共计7000余万元的费用。
东峡大通公司为ofo的全资子公司,ofo创始人戴威为其法定代表人。2017年5月,共享单车风头正旺,上海凤凰自行车与ofo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其中规定,自签署该协议之日起,东峡大通或其关联公司在12个月内,向凤凰自行车提供总量不少于500万辆的采购计划,凤凰方面表示,“若按照公司2016年度运行情况,协议约定的500万辆采购量将给凤凰自行车带来约4000万元的收益。”不过,时隔一年,今年5月凤凰的公告显示,凤凰仅向ofo的运营方东峡大通及其关联公司提供自行车产品186.16万辆,实现销售收入6.37亿元。从交易量来估算,双方实际交易仅为这份协议预期的不到4成,据此估算,凤凰方面的收益仅有1000万元出头。在其拖欠货款7000万元的基础上,凤凰方面会形成较大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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