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沃斯研发“铁公鸡”产品漏扫严重 专利三年减少75项
2013年至2017年1-6月,科沃斯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94,543.98万元、231,386.10万元、269,483.98万元、327,674.70万元、196,634.4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6,364.40万元、15,728.91万元、17,619.82万元、15,976.15万元、 16,191.76万元。
报告期内,科沃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419.95万元、15,387.76万元、49,292.91万元、29,177.17万元、12,371.39万元。
科沃斯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保持较高水平。2013年至2017年6月30日,科沃斯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42,709.19 万元、51,234.90万元、32,571.64万元、49,882.47万元和56,394.1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21.95%、22.14%、12.09%、15.22%和14.34%。
2014年至2017年6月30日,科沃斯超信用期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205.89万元、6,207.24万元、7,262.92万元、4,464.22万元。
2013年至2017年6月30日,科沃斯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31,254.42万元、35,474.58万元、49,678.62万元、62,081.63万元和58,381.85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2.50%、21.77%、27.00%、28.66%和22.61%,存货账面余额保持较高水平。
科沃斯毛利率逐年上升。2013年至2017年1-6月,科沃斯毛利率分别为28.61%、29.59%、31.71%、33.88%和34.35%,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为30.10%、31.14%、31.89%、34.42%、34.90%。
科沃斯地宝系列销售价格逐年下滑。2013年至2017年1-6月,地宝系列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935.15元/台、902.33元/台、850.07元/台、805.95元/台、823.45元/台。此外,窗宝系列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1,007.30元/台、1,013.99元/台、1,085.61元/台、1,086.95元/台、1,178.81元/台;清洁类小家电业务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301.11元/台、298.13元/台、302.35元/台、306.77元/台、325.85元/台。
2013年至2017年1-6月,科沃斯负债总额分别为80,050.15万元、80,008.06万元、112,339.71万元、124,765.42万元、116,439.39万元,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60.07%、49.94%、65.07%、58.30%、52.50%。
2013年至2015年,科沃斯共进行了4次股利分配,金额共计4.86亿元。
2013年至2017年1-6月,科沃斯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1,170.49万元、1,362.47万元、1,200.87万元、548.39万元、245.27万元。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177.97万元、202.88万元、208.91万元、176.69万元、159.39万元。科沃斯存在关键管理人员资金拆借行为。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为少数关键管理人员提供资金拆借,用于其购房、购车或其他资金周转所需。
科沃斯研发投入仅占营业收3%左右。2014年至2017年1-6月,科沃斯投入研发的费用分别为5,658.50万元、6,851.56万元、8,417.35万元、9,818.21万元以及4,731.19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6%、3.19%、3.22%、3.07%以及2.46%。
招股说明书显示,截至2017年6月30日,科沃斯及其子公司拥有境内发明专利164项、境内实用新型专利270项、境内外观设计专利151项、境外专利22项,合计607项境内外专利。第一财经日报报道称,科沃斯董事长钱东奇在2014年底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截至2013年11月,科沃斯共在国内外申请专利682项,其中国外申请专利66项。三年多的时间,公司专利数量“消失”了75项。
科沃斯招股书还披露了多起尚未了结的专利相关纠纷,包括两起针对其专利有效性的纠纷、一起涉嫌侵犯他人专利权的纠纷和科沃斯作为第三人的专利纠纷。
据法治周末报道,4月1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发布了20款扫地机器人比较试验结果,发现各款样机整体清洁性能差异较明显,性能优劣不一定与价格高低成正比。其中,售价4000多元的科沃斯漏扫明显。
科沃斯推广费逐年上升。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科沃斯的线上渠道主要包括B2C、电商平台入仓、线上分销商,其线上渠道的营收占比从2015年起出现猛增,从2014年的28.50%增长到2015年的43.87%,2016年增至47.47%,销售渠道对电商平台的倚重逐渐加深。相应的,科沃斯在电商平台的营销投入也逐年上升。其电商平台推广费2014年~2016年分别为5752万元、9632万元、1.2674亿元。
扫地机器人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据报道,除了直接与科沃斯形成对标的iRobot,国内的扫地机器人市场竞争激烈,福玛特、海尔、美的、飞利浦、松下、浦桑尼克等国内外大型家电品牌商都在逐鹿。
据环球网报道,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科沃斯机器人自2013年以来的第一大供应商均是“深圳市智意科技有限公司”,向其采购扫地机器人整机及备件,这是科沃斯主营产品的核心部件。令人担忧的是,“深圳市智意科技有限公司”从2017年10月起已经推出自主扫地机器人品牌“ILIFE智意扫地机器人”,构成了与科沃斯的直接竞争。
中国经济网记者向科沃斯董事会办公室发去采访函,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扫地机器人生产商拟上交所上市
科沃斯主营业务是各类家庭服务机器人、清洁类小家电等智能家用设备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公司已形成了包括扫地机器人、擦窗机器人、空气净化机器人、管家机器人在内的较为完整的家庭服务机器人产品线以及品类丰富的清洁类小家电产品线。
公司的主要产品大致可划分为服务机器人和清洁类小家电等两大模块。其中,公司在服务机器人模块的主要产品为“Ecovacs 科沃斯”品牌家庭服务机器人,包括地面清洁机器人地宝系列、擦窗机器人窗宝系列、空气净化机器人沁宝系列以及融合了前述多项功能的管家机器人 Unibot 等;此外,公司还从事商用服务机器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拥有公共服务类商用服务机器人旺宝等产品。公司在清洁类小家电模块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为国内外知名吸尘器品牌厂商提供 ODM 服务以及公司自主品牌“TEK 泰怡凯”系列清洁类小家电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科沃斯的控股股东为创领投资。本次发行前,创领投资持有公司46.80%的股份。创领投资成立于2016年5月27日,注册资本为2万元,钱东奇为唯一股东。创领投资作为持股公司未实际经营具体业务。
科沃斯的实际控制人为钱东奇。钱东奇通过创领投资间接持有公司46.80%的股权,同时,通过创袖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1.70%的股权,合计共持有公司58.50%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钱东奇,男,1958年2月出生,硕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哲学系。1987年8月至1990年10月,任海南省对外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助理;1990年11月至1995年5月,任中国电子进出口公司深圳分公司业务经理;1995年5月至1998年2月,任TEK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1998年3月至2008年11月,任科沃斯机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11月至2016年6月,任科沃斯机器人执行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科沃斯机器人董事长。现任科沃斯董事长。
2013年至2017年1-6月,科沃斯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94,543.98万元、231,386.10万元、269,483.98万元、327,674.70万元、196,634.4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6,364.40万元、15,728.91万元、17,619.82万元、15,976.15万元、 16,191.76万元。
报告期内,科沃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419.95万元、15,387.76万元、49,292.91万元、29,177.17万元、12,371.39万元。
201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显著高于净利润,主要是由于该年度公司应付票据的增加以及应收账款的减少。2016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亦高于净利润,主要系 2016 年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8,106.58万元。
科沃斯本次拟在上交所上市,发行新股不超过4010万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91,208.47万元,将用于“年产400万台家庭服务机器人项目”、“机器人互联网生态圈项目”和“国际市场营销项目”。
发审委两度问询专利权纠纷
2017年12月22日,证监会公布了科沃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部分问询如下: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补充披露:(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否要求发行人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是否存在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对于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发行人是否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2)发行人与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形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是否会对本次发行造成实质性影响,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的独立性发表明确意见。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偿受让TEK Electrical、TTK持有的全部境内、境外知识产权。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补充披露:发行人拥有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时间、取得方式、专利期限以及其对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公司所使用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权属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存在权属纠纷的,请说明其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具体影响。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报告期关联交易中各类交易内容的价格确定方法、同行业价格比较情况、并结合同类商品采购和销售情况说明并披露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说明上述交易占当期同类交易的比重;(2)拟采取的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说明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否仍继续进行,是否存在交易规模扩大的可能性;(3)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发生资金拆借的利率水平,并说明是否具有公允性;(4)与关联方之间拟采取的减少资金拆借的措施及效果。请保荐机构、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曾多次受到行政处罚。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补充核查并披露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招股书披露,2013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因外汇登记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补充核查并披露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招股书披露,2014年发行人因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等情形受到行政处罚。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披露发行人的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依法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是否购买相关保险;发行人是否已制定加强安全生产的相关措施;是否存在产品质量诉讼。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47次发审委会议召开,根据审核结果公告,发审委对科沃斯提出如下问询: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拥有600余项境内外专利。报告期内,与戴森技术、东莞万锦等公司存在多起专利权纠纷。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拥有的核心技术及其来源,产品中哪些核心部件为发行人自产及占各类产品成本的比重,对发行人销售价格的影响;(2)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如何与服务机器人和清洁类小家具结合,如何体现其竞争力及价值;(3)发行人现有技术在行业中的水平,与同行业公司相比较,是否具有先进性;(4)发生纠纷专利的具体情况及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专利权纠纷对公司境外业务拓展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发行人服务机器人业务毛利率较高,清洁类小家电业务毛利率偏低,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服务机器人自产模式和代工生产模式占比,两种模式对成本的影响程度;(2)线上线下销售模式选取标准、占比以及对毛利率的影响;(3)服务机器人产品单价逐年下降且明显低于iRobot公司,但其毛利率2014年-2015年高于iRobot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4)OEM/ODM清洁类小家电代工客户选取标准、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5)各年度对京东、唯品会、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销售服务机器人和自有品牌小家电毛利率接近,但销售单价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各电商平台销售是否存在刷单情形;(6)在亚马逊电商平台销售的服务机器人毛利明显高于其他电商平台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申报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钱东奇,钱东奇之子间接持有发行人17.00%的股权,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发行人存在多个员工持股平台。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仅将钱东奇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2)设立众多员工持股平台,以及部分员工在多个持股平台持有权益的原因及合理性;(3)员工持股平台的出资人是否均为发行人员工,是否存在出资人为发行人供应商、客户、中介机构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等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申报招股说明书披露,2016年发行人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发生股份支付费用8,106.58万元,对应2015年市盈率为5.18倍,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3年外部投资者入股和2016年股权激励入股的估值水平差异的合理性;(2)上述股权支付费用确认的公允性、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有关规定;(3)本次股权支付费用的调整以及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是否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是否进行充分准确的信息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人设立多家分、子公司,部分参股公司近两年存在较大亏损。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设立众多分、子公司且在同一地区设立多家子公司又设立分公司(同一地区设立多家分公司)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2)竹间科技、狗尾草科技及北醒科技产生较大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专利数量“消失”了75项涉多起专利纠纷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当前,经营服务机器人与工业机器人的企业很多,激烈竞争下,各家发力点已经由价格、质量的竞争上升到研发能力、专利技术的竞争。
招股说明书显示,截至2017年6月30日,科沃斯及其子公司拥有境内发明专利164项、境内实用新型专利270项、境内外观设计专利151项、境外专利22项,合计607项境内外专利。
有媒体报道称,科沃斯董事长钱东奇在2014年底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截至2013年11月,科沃斯共在国内外申请专利682项,其中国外申请专利66项。
三年多的时间,公司专利数量“消失”了75项。
招股书显示,科沃斯涉及多起尚未了结的专利相关纠纷:
东莞市万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2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科沃斯机器人科技拥有的发明专利:自动移动的地面处理装置(专利号:200910115030.6)无效宣告请求。该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6)最高法行申 2041 号行政裁定书,裁定驳回科沃斯再审申请,目前该案已转至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重审。
2017年2月13日,自然人高柏通就科沃斯名下的 ZL201410038854.9 发明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无效宣告请求。2017年4月24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向科沃斯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目前,该项争议正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阶段。
苏州捷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沃斯全资子公司泰怡凯科技有限公司的曾用名,以
下简称“苏州捷尚”)、科沃斯电器、科沃斯有限与戴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森
技术“)之间存在一项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因科沃斯电器销售无线手持吸尘器,且该产品生产商为苏州捷尚,商标权属所有人为科沃斯有限,戴森技术认为该产品侵犯其拥有的编号为”ZL200780027328.0的发明专利权,于2014年8月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苏州捷尚、科沃斯电器、科沃斯有限立即停止侵权,并连带赔偿100万元。
招股书还披露,科沃斯存在三起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专利纠纷案件:
戴森技术因与科沃斯电器、苏州捷尚、科沃斯有限之间存在戴森技术拥有的编号为“ZL201130021538.8”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于2014年8月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科沃斯电器、苏州捷尚、科沃斯有限立即停止侵权,并连带赔偿50万元。
戴森技术因与科沃斯电器、苏州捷尚、科沃斯有限之间存在戴森技术拥有的编号为“ZL200780032461.5”的发明专利权纠纷,于2014年8月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科沃斯电器、苏州捷尚、科沃斯有限立即停止侵权,并连带赔偿100万元。
戴森技术因与特力屋(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苏州捷尚、科沃斯有限之间存在戴森技术拥有的编号为“ZL200730001389.2”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于2015年11月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特力屋(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苏州捷尚、科沃斯有限立即停止侵权,并连带赔偿50万元。
研发投入偏低占营业收入3%
2014年至2017年1-6月,科沃斯投入研发的费用分别为5,658.50万元、6,851.56万元、8,417.35万元、9,818.21万元以及4,731.19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6%、3.19%、3.22%、3.07%以及2.46%。
科沃斯研发投入的金额及占比与同行相比略低。如2017年iRobot计划的研发投入是1亿美元,大约占了公司全年营收的12%。
从员工受教育程度来看,截至2017年6月30日,硕士学历以上员工126人,占员工总数的2.1%;本科学历员工1273人,占员工总数21.26%;大专及以下员工4589人,占员工人数的76.64%。
中国消费者协会:4000多元的科沃斯漏扫严重
据法治周末报道,4月1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发布了20款扫地机器人比较试验结果,发现各款样机整体清洁性能差异较明显,性能优劣不一定与价格高低成正比。其中,售价4000多元的科沃斯漏扫明显。
中消协此次比较试验的20款样品,从北京家电卖场、京东、苏宁易购、亚马逊等网络平台购买,价格为799元至7499元不等。比较试验模拟消费者的使用场景,针对样品的安全性和清扫效果进行测试和比较。功能性评测项目主要涉及清扫覆盖率、清洁能力、工作时的越障能力、自动回充、续航和噪音等。
试验结果显示,样品间的差异非常明显,如在清扫覆盖效果方面,科沃斯DM86G、福玛特YZ-Q2、福玛特FM-570垫底,在规定的清扫时间中遗漏明显,覆盖率较低;此外,20款样品清洁力差异悬殊,其中最好的是“iRobot艾罗伯特”Roomba980,清洁率达到93.34%,“Panasonic松下”MC-WRC67清洁率最低,仅为29.63%;在边角清洁能力测试中,售价4380元的“Neato”Botvac D8500,清洁率仅为53.23%,“iRobot艾罗伯特”Roomba651也只有57.85%。
根据试验结果,扫地机器人普遍存在工作噪音偏高的问题。人类最适宜的生活环境噪音不应超过45分贝,而在此次测试中,噪音平均值最低的一款机型为53分贝左右,个别样品噪音达到了72分贝左右,达到普通吸尘器的噪音。中消协分析认为,扫地机器人在工作时噪音偏大,是因为采用了高速旋转风机产生负压收集尘埃的工作原理,因此噪音无法降至很低。
多项测试结果证明,扫地机器人的性能不一定与价格成正比。如小米-米家SDJQRRR型号机器人,其清扫覆盖、地板清洁、边角清洁、头发清理几项性能在五星左右,价格为1699元;而FMART福玛特一款售价3582元的机器人,清扫覆盖、地板清洁、边角清洁3项指标却分别为一星、三星半、三星。综合评分最高的一款扫地机器人为飞利浦FC8832(售价3499元),分值达35.5,其次为艾罗伯特iRobot Roomba 980(售价7019元)、科沃斯CEN540(售价999元)和飞利浦FC8710(售价1096元),分值均为32.5。
网红品牌问题频出科沃斯对用户反映问题“神回复”
据北青网报道,近日中消协的一组比较实验让“网红”小家电品牌科沃斯“现出原形”。根据对扫地机器人最关键性能指标清洁能力的比较中, 20款样机中,售价4158元的“Ecovacs科沃斯”DM86G机器人“在规定的清扫时间中遗漏明显,覆盖率较低”。与其出现同一问题的都是价格更低的样品。
其实,对于扫地机器人“扫不干净”的问题,科沃斯应该并非在中消协的比较实验后才知晓这一问题。记者从科沃斯京东旗舰店的评论中就看到,反映其“扫不干净”的用户不在少数,仅仅3月份就有很多用户反映同一问题。一名对科沃斯Ecovacs DG710家用全自动吸尘器扫地拖地机器人只给予了“一星评价”的消费者就反映,“用了三天才来评价,东西不太好用, 漏点较多,重复打扫也挺多,有时侯在一个地方瞎转,半天都转不出来,有时候卧室打扫一半就出来了,第二天有一个卧室竟然没有进去打扫,还有就是联网不太好,明明在工作手机上竟然显示离线状态,真不知道这个功能有什么用,拖地功能更不怎么样,前面有水时拖完地面上全是水印子,楼下拖了一半就没水了,毛刷上面挂有不少头发。”
这位用户的感受应该与中消协比较实验所反映的问题是一致的。不过科沃斯旗舰店对此给予的回复还是比较有“娱乐性”的,“地宝每次清扫的情况是不一样的,如果有某一块区域这次没扫到,下次打扫时是会扫到的啦~所以请您尽量坚持使用,让地宝每天清扫哦~”。如此评价确实让人哭笑不得,“要坚持每天使用,以后总能够扫到,这种明显带调侃色彩的回复是真正重视消费者感受吗?难道这就是互联网营销吗?”有消费者对厂家如此回复表示难以理解。
另一位用户也反映,“Wi-Fi功能还没用,但是清扫老是遗漏部分区域,机器没那么智能也可以理解。可是只用了两次就开始出现奇怪噪声,吱吱的响个不停,这种好难忍受,联系客服反映爱答不理就算了,理解她是过年了比较忙……”而对于这一用户反应的问题,科沃斯旗舰店依然用了同样的回答“地宝每次清扫的情况是不一样的,如果有某一块区域这次没扫到,下次打扫时是会扫到的啦~所以请您尽量坚持使用,让地宝每天清扫哦”。
2017年上半年应收账款5.6亿元超期应收账款上升
2013年至2017年6月30日,科沃斯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42,709.19 万元、51,234.90万元、32,571.64万元、49,882.47万元和56,394.1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21.95%、22.14%、12.09%、15.22%和14.34%,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保持较高水平。
2016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高于2015年,2016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5年余额增长53.15%,主要是由于清洁类小家电主要客户优罗普洛2016年11-12月份销售额高于2015年11-12月份7,406.38万元,创科实业2016年9-12月份销售额高于2015年9-12月份2,517.08万元,Candy 集团2016年9-12月份销售额高于2015年9-12月份1,921.32万元等,所对应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201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低于2014年,2015年应收账款较2014年余额下降6.43%,主要是由于清洁类小家电主要客户创科实业2015年9-12月份销售额低于2014年9-12月份15,208.03万元,所对应应收账款余额减少。
2014年至2017年6月30日,科沃斯超信用期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205.89万元、6,207.24万元、7,262.92万元、4,464.22万元。
招股书提醒,不能排除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金额增加,从而增大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以及由此引起的流动资金紧张的风险。此外,服务机器人及清洁类小家电行业受宏观经济周期、居民可支配收入、消费观念和习惯的变化影响较大,如果行业出现不利因素,公司亦可能面临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存货逐年上升 2017年上半年存货5.84亿元
2013年至2017年6月30日,科沃斯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31,254.42万元、35,474.58万元、49,678.62万元、62,081.63万元和58,381.85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2.50%、21.77%、27.00%、28.66%和22.61%,存货账面余额保持较高水平。
公司表示,公司家庭服务机器人产品的生产采取“预测销售量+安全库存”的存货管理模式,同时针对“双十一”等促销活动带来的特殊销售高峰期,会提前备货以应对短期内的大批量供货需求。如果公司对于促销活动带来的销量预测不够准确,则可能出现产品备货较多的风险。如果产品存放时间较长导致新产品的推出挤占产品原有市场空间,可能通过打折、降价等促销也难以消化库存,则会出现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科沃斯存货周转率低于行业均值。科沃斯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28、4.88、4.32、3.88、4.29,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6.93、7.01、6.97、6.99、6.93。
科沃斯存货主要为库存商品。2014年至2017年6月30日,库存商品金额分别为16,351.15万元、30,159.31万元、39,796.64万元、30,336.27万元。
库存商品主要为清洁类小家电及服务机器人等产品。其中,清洁类小家电采取“订单生产”的模式。一般而言,清洁类小家电主要为海外知名品牌商 OEM/ODM 代工生产,其相应库存商品均有订单与之对应,品牌商定期会与公司确定下一阶段的订单需求。期末账面该业务的库存商品主要为根据品牌商的订单已生产完成但尚未发货的产品。公司清洁类小家电产品销售周期较短,大约为20天左右。
毛利率逐年上升主要产品价格持续下滑
2013年至2017年1-6月,科沃斯毛利率分别为28.61%、29.59%、31.71%、33.88%和34.35%,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为30.10%、31.14%、31.89%、34.42%、34.9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为服务机器人业务中的家庭服务机器人系列产品(主要为地宝、窗宝产品)以及清洁类小家电业务中的代工产品。
2013年至2017年1-6月,科沃斯地宝系列销售额分别为41,327.97万元、77,012.88万元、127,205.24万元、173,061.32万元、104,615.99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21.24%、33.28%、47.20%、52.81%、53.20%。
科沃斯地宝系列销售价格逐年下滑。2013年至2017年1-6月,地宝系列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935.15元/台、902.33元/台、850.07元/台、805.95元/台、823.45元/台;窗宝系列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1,007.30元/台、1,013.99元/台、1,085.61元/台、1,086.95元/台、1,178.81元/台;清洁类小家电业务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301.11元/台、298.13元/台、302.35元/台、306.77元/台、325.85元/台。
2017年上半年负债11.64亿元
2013年至2017年1-6月,科沃斯负债总额分别为80,050.15万元、80,008.06万元、112,339.71万元、124,765.42万元、116,439.39万元,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60.07%、49.94%、65.07%、58.30%、52.50%。
科沃斯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分别为47.86%、47.18%、39.95%、44.75%、46.30%。
报告期内,科沃斯短期借款分别为5,988.16万元、2,798.78万元、3,900.43万元、0万元、203.1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为7.55%、3.54%、3.49%、0%和 0.17%。
科沃斯应付账款分别为51,956.65万元、62,089.98万元、64,275.53万元、79,162.85万元、77,831.4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重为65.50%、78.43%、57.45%、63.57%、66.96%。
其中,公司一年以内的应付账款逐年升高,分别为51,347.71万元、60,846.51万元、62,661.48万元、77,473.57万元、75,190.90万元。
3年4次分红4.86亿元
2013年至2015年,科沃斯共进行了4次股利分配,金额共计4.86亿元。
2013年11月15日,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 TEK Electrical 同意进行税后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11,200万元。
2015年5月11日,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 TEK Electrical 同意进行税后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2,156万元。
2015年6月28日,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 TEK Electrical 同意以公司2014 年可分配利润为依据分配现金红利,分配金额为35,000万元。
2015年12月11日,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 TEK Electrical 同意进行税后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268万元。
招股书披露9项行政处罚
招股书披露,科沃斯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在报告期内遭到多项行政处罚。
(1)科沃斯电器因在网上使用的宣传用语涉及绝对化用语违反《广告法》,2015年6月23日,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科沃斯电器作出“吴市监罚字[2015]10200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科沃斯电器停止发布,公开更正,并处罚款30,000元。科沃斯电器已缴纳上述罚款并停止违法广告行为。
(2)科昂电子因在网上使用绝对化广告用语、宣传数据未标明出处、未标明专利号等行为违法《广告法》,2015年7月17日,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科昂电子作出“吴市监罚字[2015]10200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科昂电子停止发布,公开更正,并处罚款20,000元。科昂电子已缴纳上述罚款并停止违法广告行为。
(3)科沃斯电器因网上销售产品采取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属于价格违法行为,2014年6月,吴中区物价局对科沃斯电器作出“[2014]吴价检案第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科沃斯电器罚款 0,000元。科沃斯电器已缴纳上述罚款。
(4)科沃斯电器因在网上未准确标明商品被比较价格的含义,属于价格违法行为,2015年12月7 日,苏州市吴中区物价局对科沃斯电器作出“[2015]吴价检案第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科沃斯电器处以50,000元罚款。科沃斯电器已缴纳上述罚款。
(5)科昂电子因在网上未准确标明商品被比较价格的含义,属于价格违法行为,2015年12月7日,苏州市吴中区物价局对科昂电子作出“[2015]吴价检案第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苏州科昂处以50,000元罚款。科昂电子已缴纳上述罚款。
(6)科沃斯机器人因疏散指示标志大部分损坏、设置不符合要求,消防水泵故障,防火门闭门器大部分损坏、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2014年2月8日,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吴中区大队作出“苏吴公(消)行罚决字[2014]004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科沃斯机器人处罚款2万元。科沃斯机器人已缴纳上述罚款。
(7)科沃斯机器人因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2014年5月19日,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科沃斯机器人作出“苏安监管罚[2014]1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科沃斯机器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科沃斯机器人已缴纳上述罚款。
(8)北京分公司因丢失发票,2014年6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对北京分公司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朝三国简易[2014]1100号),对北京分公司罚款50元。
(9)泰丰塑胶因丢失发票,2014年1月,苏州市吴中区国家税务局处以罚款110元。
为管理人员提供资金拆借用于购房、购车
2013年至2017年1-6月,科沃斯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1,170.49万元、1,362.47万元、1,200.87万元、548.39万元、245.27万元。
报告期内,科沃斯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177.97万元、202.88万元、208.91万元、176.69万元、159.39万元。
科沃斯存在关键管理人员资金拆借行为。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为少数关键管理人员提供资金拆借,用于其购房、购车或其他资金周转所需。
销售依赖电商平台推广费逐年上升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借助于在“双11”“618”等大型电商平台的促销活动,以及相对完善的电商平台,科沃斯线上销售收入逐年上升,主要体现在线上销售家庭服务机器人产品收入的提升,其中以扫地机器人为代表。
科沃斯的线上渠道主要包括B2C、电商平台入仓、线上分销商,其线上渠道的营收占比从2015年起出现猛增,从2014年的28.50%增长到2015年的43.87%,2016年增至47.47%,销售渠道对电商平台的倚重逐渐加深。
其中,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6月,科沃斯通过天猫商城(含淘宝网)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占到营业收入的17.20%、27.28%、25.46%和19.58%,为其线上销售渠道最主要平台。
相应的,科沃斯在电商平台的营销投入也逐年上升。其电商平台推广费2014年~2016年分别为5752万元、9632万元、1.2674亿元。
一位家电行业人士表示,硬件企业主打电商销售渠道会带来销量增长。但如果对于促销活动提前备货和实际销售差别太多,则存在后期处理存货的风险。
扫地机器人市场竞争激烈
据报道,除了直接与科沃斯形成对标的iRobot,国内的扫地机器人市场竞争激烈,福玛特、海尔、美的、飞利浦、松下、浦桑尼克等国内外大型家电品牌商都在逐鹿。
公开资料显示,浦桑尼克2001年推出台湾第一台智能扫地机器人。
2001年11月,瑞典品牌伊莱克斯开发了全世界第一款全自动扫地机器人“三叶虫”,随后iRobot先后生产了7代家务机器人Roomba。
有意向申请IPO的福玛特,自称19年行业老牌企业,公开资料显示,其在2003年推出智能吸尘器(保洁机器人)。
从现有财报数据来看,其2015年销售智能扫地机器人约11万台,截至2016年6月,其扫地机器人年产能可达25万台。
不过其营收与科沃斯还有较大差距。其在2014-2016年营收为1.5亿、1.03亿元和1.34亿元,净利润为875.27万、461.67万元、529.56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福玛特在2017年半年报中表示,2017年4月,重庆自有生产基地投入生产,此外,产品由原OEM采购变为自主生产,将大幅降低成本。
“扫地机器人市场竞争非常激烈,目前技术门槛相对较低”,家电行业资深分析师梁振鹏对于该市场的火爆保持相对冷静,其认为,“如何真正不漏扫、不盲扫,通过移动导航、路径规划,提升其智能化水平,才是未来的竞争力所在,如果一些家电品牌商愿意大手笔投入研发,未来的市场格局将会发生较大变化。”
与部件供应商同业竞争
据环球网报道,科沃斯的主营业务收入在2014年到2016年的同比增速分别为18.94%、16.47%和21.59%,增速不快却较为平稳,但与之相比该公司的净利润表现却不稳定,2014年到2016年的同比增速分别为-3.88%、12.02%和-9.33%,在最近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中,有两年出现了净利润的同比下滑。
在这背后,来自于主要供应商的同业竞争,非常值得关注。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科沃斯机器人自2013年以来的第一大供应商均是“深圳市智意科技有限公司”,向其采购扫地机器人整机及备件,这是科沃斯主营产品的核心部件。科沃斯仅在2013年向智意科技采购金额就高达8450.26万元。
但是根据工商资料显示,“深圳市智意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3年1月,初始注册资本仅为500万元,直到2015年12月才提高到2000万元,科沃斯选择这样一家新成立的公司作为产品核心部件第一大供应商、且创立当年就采购超过8千万元产品,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科沃斯对于智意科技提供的核心部件依赖程度很高。
更加令人担忧的是,“深圳市智意科技有限公司”从2017年10月起已经推出自主扫地机器人品牌“ILIFE智意扫地机器人”。从两家公司在京东商城(科沃斯机器人前五大客户之一)上的主流在售机型来看,智意科技市场定价与科沃斯的主流机型定价基本一致,因此构成了与科沃斯的直接竞争;且在设备功能方面,科沃斯的产品只具备扫地、吸尘功能,而“ILIFE智意扫地机器人”则可以实现扫地、拖地、烘干一体化,功能比科沃斯的产品性价比更高。
这就更加令人怀疑,科沃斯的产品市场竞争力是否具备优势?伴随着核心部件供应商智意科技的直接竞争,这是否会影响到科沃斯主营产品的经营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