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专利第一案”全部宣判:搜狗连败14场 百度完胜
记者4月8日获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百度与搜狗“互联网专利第一案”最后一批案件已于近日做出判决,针对备受瞩目的“一种中文词库更新系统及方法”案、“一种网络资源地址输入的方法和一种输入法系统”案和“在中文输入法中恢复候选词顺序的方法及系统”案,法院宣判:“驳回原告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百度输入法不存在侵权行为”。这意味着,搜狗和百度之间这场历时2年5个月,总标的额高达2.6亿,涉及17项专利的案件以百度完胜画上阶段性句号,诉讼发起方搜狗落得14连败、折损11项专利的下场,可谓“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2015年10月至11月间,搜狗公司基于其所拥有的输入法领域专利,陆续向百度发起了一系列专利侵权诉讼,指控百度旗下的“百度输入法”产品侵犯其17项专利权,并提出累计2.6亿元的高额赔偿请求。这一系列诉讼,因为案件数量多、索赔金额巨大而被业内称为“互联网专利第一案”。17个诉讼中,最为知名的当属“一种向应用程序输入艺术字或图形的方法及系统”(专利号200610127154.2)专利诉讼案——由于单个专利索赔金额高达1亿元,该起诉讼也被称为“亿元天价专利案”。
面对搜狗的起诉,百度在应诉的同时,也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了专利无效请求——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当出现专利权纠纷时,当事方有权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专利无效请求,要求评审涉案专利的有效性。如果该专利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后,可被宣告无效,失去专利权享有的所有法律权益。
两年多来,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陆续公开审理及判决,搜狗用以起诉百度的全部17项专利中,竟然有高达11项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其中就包括索赔金额最高的“亿元天价专利”;而由于失去了专利权这一基础依仗,搜狗在随后的专利诉讼大战中,败诉4场,并不得不被迫撤回包括“亿元天价案”在内的其他10起诉讼,创下“14连败”的记录。
宣称以技术立身的搜狗,在自己的大本营——“拳头产品”输入法领域,主动发起的专利诉讼战中损失如此惨重,实在令人唏嘘。早在起诉之初,曾有外界宣称搜狗意欲依靠专利诉讼向业界晒其“技术创新的肌肉”,而遗憾的是,精挑细选用来展现肌肉的核心专利遭遇如此之高的专利无效比例,一定程度上真实反映了搜狗输入法相关专利的含金量较低、水份较大的严酷现状,也暴露了搜狗的短板所在:关键领域核心创新能力不足。
此次百度与搜狗的专利侵权案对搜狗所造成的重大打击,对行业而言同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企业在面临专利所有权遭到侵犯风险时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本是国家创设专利权这一权利的应有之意,但这种自我保护也需要遵从实际情况,并以维权的合理性为前提,而不应该被随意滥用。具体来说,以提起高额诉讼为手段意图达到遏制竞争对手发展、以恶性竞争博取外界眼球的做法并不可取。毕竟,专利保护的根本意义在于鼓励创新和良性竞争,而非“占山为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