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广绿环随意调节客户销售数据 曾致IPO被否问题仍存在
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鑫广绿环”)主要业务为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和电子废物的拆解服务,主要产品为普通废物、电子废物、报废汽车和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产品。
《号外财经》发现,鑫广绿环在2016年公布的《招股说明书》和2017年公布的《招股说明书》中三大客户销售数据不一致,仅2015年调节的销售数据总额约400万元。同时,该公司还存在多次随意“对调”客户的销售数据,随意更改客户销售数据之风“越演越烈”。
此外,该公司在2015年IPO因为2014年电子废物拆解后产品实现销售收入的增长远大于拆解数量的增长,公司无法做出合理解释而被否。但公司在2016年的该项数据中,在电子拆解业务中实际拆解数量同比增9.1%的情况下,该产品的销售收入却同比下滑了0.4%,两个财务数据不匹配、走势不符,相关疑问仍存在。
随意调节客户收入近400万 “对调”客户数据成传统
2014年-2017年上半年,鑫广绿环营业收入分别为7.98亿元、5.74亿元、6.93亿元、3.6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0.85亿元、0.66亿元、1.53亿元、0.92亿元。
《号外财经》发现,看似靓丽的业绩背后,鑫广绿环却存在在2015年随意调节三大客户销售数据,金额近400万元,而且公司两次“对调”客户销售数据,这种动作显得匪夷所思。
鑫广绿环2016年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2015年向上海依科绿色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为危废处置,销售金额为1559.7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72%。而在公司2017年公布的《招股说明书》中,同样是向上海依科绿色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同样为危废处置,销售金额却变为1310.37万元,营业收入占比也降低至2.28%,少了249.34万元。
同样,鑫广绿环2016年《招股说明书》披露,2015年公司向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提供危废处置的服务金额为589.95万元,而在而在公司2017年公布的《招股说明书》中,同样是公司向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提供危废处置的处置金额却变成了553.1万元,同一个业务、同样的客户合作金额,隔年披露的数据竟然凭空“蒸发”了36.85万元。
该公司2016年《招股说明书》披露,2015年向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提供危废处置的服务金额为631.18万元,而在而在公司2017年公布的《招股说明书》中,同样是向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提供危废处置的处置金额却变成了742.23万元,这次是无端增加了111.05万元。
《号外财经》,仅在2015年,相对于2016年公布的《招股说明书》,鑫广绿环2017年公布的《招股说明书》就修改了向上述三个客户销售金额合计397.24万元。
同业的情况,也发生在公司2014年主要客户身上。
鑫广绿环2016年公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2014年公司向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上海通用东岳动力总成有限公司同样提供危废处置金额分别为385.7万元、376.14万元。而在2017年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却显示,2014年公司向两家公司提供的危险废物处置金额分别为376.14万元、385.7万元,公司两家客户的销售金额“对调”,显得匪夷所思。
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另外两家客户身上。
鑫广绿环2015年公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2014年公司向青岛青特铸造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华达钢铁有限公司的交易内容为打包铁矿等,销售金额分别为2686.14万元、2648.01万元。而在公司2016年公布的《招股说明书》却显示,2014年,公司向青岛青特铸造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华达钢铁有限公司的交易内容为打包铁矿等,销售金额却分别为2648.01万元、2686.14万元,两家销售金额也发生了“对调”。
上述鑫广绿环与客户发生的交易金额都是早已确定的数字,而且都是经过审核的,理应在不同年份公布的《招股说明书》都保持一直,而公司却在2015年随意调节与客户的销售金额数据,是数据造假?还是另有原因?
此外,鑫广绿环竟然两次随意将不同客户的销售数据进行“对调”,是公司《招股说明书》编写粗糙?还是哪个数据出现错误?不论哪种情况,公司也不应出现这样匪夷所思的财务动作。
鑫广绿环这种随意调节历年来客户销售金额和对调客户销售数据的“传统”,如何让投资者相信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曾致IPO被否问题仍存在
2015年,鑫广绿环曾申请IPO,但被发审委否决。
中国证监会2015年关于《关于不予核准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显示,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鑫广绿环报告期内分别拆解电子废物103.55万台、104.91万台和221.68万台,拆解后产品分别实现销售收入3,849.25万元、3,467.48万元和10,529.20万元,2014年电子废物拆解后产品实现销售收入的增长远大于拆解数量的增长。鑫广绿环在初审会后告知函回复中说明主要系拆解的废旧电脑数量增加和大尺寸电视机占比增加。
招股说明书披露,鑫广绿环报告期内分别拆解废旧电视机95.91万台、90.86万台和149.86万台,拆解废旧电脑2.15万台、6.43万台和61.61万台。鑫广绿环电子废物拆解后实现销售的产品包括钢铁类、塑料类、铜类、铝类和其他(主要系线圈、废玻璃等),其中铜类产品分别销售1,162.25吨、170.20吨和640.94吨,线圈产品分别销售111.01吨、398.40吨和1,517.64吨,废玻璃产品分别销售4,584.73吨、9,930.72吨和26,963.26吨。鑫广绿环报告期内电子废物拆解后铜类、线圈和废玻璃等产品的单位重量大幅波动,且未能对相互之间的匹配关系作出充分说明。
鑫广绿环未充分说明并披露2014年拆解废旧电脑数量大幅增加的原因,线圈、废玻璃等其他产品的数量和金额,以及对2014年经营业绩的影响。鑫广绿环和保荐机构在初审会后告知函回复及发审会现场回答询问中亦未能对前述事项作出充分、合理的解释和说明。
鉴于上述情形,发审委认为公司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号外财经》发现,2014年-2016年,鑫广绿环电子拆解业务中实际拆解数量分别为221.8万台、128.12万台、139.79万台,2015年、2016年同比增幅分别为-42%、9.1%。
同期,公司的电子拆解物的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10529.2万元、6171.59万元、6146.35万元,2015年、2016年同比增幅分别为-41%、-0.4%。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鑫广绿环2016年在电子拆解业务中实际拆解数量同比增9.1%的情况下,该产品的销售收入却同比下滑了0.4%,两个财务数据不匹配、走势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