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需求持续两旺 冬季保供期价格上浮10%左右
近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预计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消费需求持续旺盛,“煤改气”新增需求集中释放,如遇持续低温天气,矛盾将更为突出。发改委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企努力增加资源供应。相关企业在采取增加气源、增设储气设施等措施保证天然气供应的同时,也采用价格杠杆来调整国内天然气市场供需平衡。
据卓创资讯天然气分析师国建透露,近日,江西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下发公告,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川气东送对江西省供气价格上调0.1814元/立方米。江西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按照川气东送上浮价格进行顺价,对各用户单位天然气气价上浮0.1814元/立方米。
此前,北京市发改委也公布,将在采暖季期间上调北京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根据国家关于天然气价格改革有关规定和国内天然气供需形势,自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上游供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上浮了9.71%,约0.184元/立方米。今冬供暖季期间,北京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将统一上浮0.16元/立方米,供暖季结束后,取消上浮。
国建表示,2017年是我国天然气由冷转热的转折之年,随着冬季供暖期的来临,天然气供应压力更加严峻,在多措并施保证天然气供应的同时,也采用价格杠杆来调整国内天然气市场供需平衡。
国建介绍,在此之前中石油公布年内冬季保供期天然气价格定价新机制,引入基量、增量概念,同时规定,基量部分天然气价格上浮10%,增量部分非居民用天然气通过交易中心交易获得,定价依靠市场决定。
国建分析认为,总体来看,年内冬季保供期内价格上浮会维持在10%左右,上调幅度在0.15-0.20元/立方米之间。他表示,上游天然气价格的上调会由下游城燃以及终端用户分摊,相比历年冬季天然气价格上调幅度,今年的天然气价格市场性质更加明显,且上调幅度明显有所降低,单从价格上调幅度来看,年内天然气下游消费虽然增长迅猛,但天然气供应亦有很大程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