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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多地启动水泥行业冬季错峰生产工作

2017-11-09 15:20:00

 

来源:中国建材信息总网

随着采暖季的临近,各省份尤其是京津冀地区的环保压力越来越大。在前几年错峰生产环保成效显著的基础上,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委,以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6省(市)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自此,各地细化落实方案,其中河南省于9月初率先公布了行动细节,拉开了冬季错峰生产的序幕。

天津,秋冬季错峰生产自11月1日起实施

10月31日,据天津市环保局透露,天津今年已完成33.8万户“气代煤电代煤”,年内将确保完成61.3万户,实现城市散煤全部清零,剩余的60万户将按照“电代煤”优先原则在明年采暖期前全部完成治理;对于天津全市秋冬季的错峰生产,将明确重点企业“一厂一策”确定错峰生产或运输措施。

自11月1日起,天津市铸造、钢铁、原料药、有色再生、建材等13个行业396家重点企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此外,全市27家火电企业、45家钢铁企业、15家水泥企业已全部发放排污许可证,确保年底前钢铁产能控制在2000万吨以内。

河南,72家水泥企业实施采暖季错峰生产

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河南省2017——2018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要求,河南省72家水泥企业(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和熟料生产企业粉磨工序)一律实施采暖季错峰生产。

错峰时间安排中,要求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巩义、兰考、滑县、长垣等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和洛阳、平顶山市行政区域内的49家水泥企业,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全部停产。

其余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行政区域内的23家水泥企业,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1月20日,全部停产;2018年1月21日至2月10日,恢复生产;2018年2月11日至3月15日,全部停产。

河北,水泥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错峰生产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河北省环保厅近日出台重污染天气应对及采暖季错峰生产专项实施方案。方案规定,水泥(含粉磨站)、铸造(不含电炉、天然气炉)等六类企业,采暖季全部实施错峰生产。

方案要求,10月底前,环境监测人员对辖区内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进行监测,未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发电机组,上报当地政府责令其全部停产。水泥(含粉磨站)、铸造(不含电炉、天然气炉)、砖瓦窑(不含以粉煤灰为主要原料,所有原辅材料和生产设施棚化仓化,煤改气、煤改电的加气混凝土切块砖厂)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外,采暖季全部实施错峰生产;承担保民生任务的,根据承担任务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每年9月底前报各市政府备案。错峰停产方案要具体到重点县(市、区),细化到企业,严禁“一刀切”,实现经济和减排双赢。

山东,11月15日至明年3月15日全部停产

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要求,深入推进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2017年11月15日至明年3月15日,全省所有水泥生产线,包括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的生产线,全部进行错峰生产。其中,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生产线原则上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但要根据所承担的任务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7个传输通道城市错峰范围包含粉磨站,其他10个城市不含粉磨站。

根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组织水泥企业错峰生产、明确时间要求的市,可组织相关企业在执行全省整体错峰时间的前提下,根据本市实际,制定并执行严于全省统一的规定。达标排放的氧化铝、电解铝、炭素等行业分别限产30%以上、30%左右、50%以上(按生产线计),达不到相应排放标准或限值要求的实施停产。7个传输通道城市于2017年9月底前将以上行业执行错峰生产停限产生产线清单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四川,水泥企业11月至明年2月错峰生产

今年以来,四川实行严格的污染源清单制管理,进一步精准成都平原地区大气污染源清单,并按照轻重缓急排序。在出现持续雾霾天气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明晰优先控制区域、限产停产的污染源、错峰生产的工业企业。《四川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要在10月15日前完成,预案将制定“一厂一策”应急措施,采取停产或限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鼓励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施错峰生产。全省要督促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实施错峰生产,尤其是在冬季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时期,要有序压减产能,最大限度实现减排。今年11月至明年2月,错峰生产天数不少于50天。

黑龙江,水泥企业11月1日起错峰生产

为化解水泥行业产能供需矛盾,改善采暖期大气环境质量,黑龙江省工信委、黑龙江省环保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黑龙江省2017——2018年度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该省将于2017年11月1日至明年3月底前,在全省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全面实行错峰生产。

吉林,11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水泥错峰生产

据吉林省环保厅近日透露,从今年10月20日至明年1月31日,吉林省将开展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开展固定污染源达标排放、燃煤小锅炉“清零”、重点行业错峰生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重污染天气应对等5个专项行动。其中,今年11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实施水泥错峰生产。

建材行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全省区域内水泥熟料(有水泥窑生产设施的,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包含所有烧制工艺、不含仅挤压成型类免烧砖)、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石膏板等建材行业,从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磨站、商砼制造、石材加工、采石采砂等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

新疆,充分兼顾各方实际情况,可进行错峰置换

由新疆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的新疆电石渣生产水泥企业错峰生产协调会议提出,鉴于电石渣水泥企业因PVC产品生产具有连续性的实际情况,在不增加区域水泥产能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前提下,新疆行管办充分兼顾各方实际情况,可进行错峰置换,由传统水泥生产企业增加错峰生产时间,电石渣生产水泥企业以市场化方式购买错峰指标向传统企业按成本供应熟料。

错峰生产效果明显

为了治理雾霾和去除过剩产能,水泥行业错峰生产首次在2014年的两会上被提出。2014年年底,东北地区、泛华北地区的错峰生产计划相继推出。2015年,工信部、环保部出台《关于在北方采暖地区全面试行冬季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逐渐形成北方15省的停窑区域概念,安排在冬季采暖期集中停窑。2016年,工信部环保部联合正式发布《2016——2020年期间水泥错峰生产工作通知》,北方15省的冬季停窑时间进一步延长,同时全国范围内停窑区域逐步扩大,南方多个地区也相继制定错峰生产安排。

水泥行业错峰生产计划经过3年时间的发展,产生了明显的效果。首先,水泥行业作为排污大户,错峰生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水泥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污染的进一步加剧,确实有利于缓解空气污染形成。其次,冬季错峰停窑有效减少了水泥生产过程中的煤炭消耗,缓解了采暖期煤炭资源的供给紧张问题。

相关资料表明,2016年冬季北方15省区市共有475家水泥企业参与错峰生产,占企业总数的92.4%;有701条熟料生产线按各省计划实施停窑,占熟料生产线总数的92.6%;北方15省区市共减少熟料产量23792.71万吨。按减少水泥熟料产量换算,2016年水泥错峰生产共减少燃煤消耗288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0576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0.727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26.1万吨,减少粉尘排放2.96万吨。

此外,水泥行业错峰生产覆盖的区域不断扩大,时间不断加长,执行力度和监督力度都得到了有力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水泥行业去产能步伐,错峰生产已成为水泥行业去产能、增效益的重要抓手。

随着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发展及相关国家政策配套措施落地,将在节能减排、保卫蓝天白云等方面产生更大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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