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是否会影响正常经营?
什么是客户备付金?
客户备付金,即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待付货币资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
简单地说,我们在网上购买商品时,确认收货前,所支付的货款会先放在支付机构的账上,再由支付机构结算给商户;为了线下消费、支付方便,有的人会预先购买一些多用途超市购物卡等……事实上,这些钱都属于“客户备付金”。
但需要注意的是,客户备付金所有权属于支付机构客户,但不同于客户本人在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的保护,也不以客户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支付机构名义存放在银行,并由支付机构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为什么要集中存管?
目前,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以自身名义在多家银行开立账户分散存放,平均每家支付机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13个,最多的达70个。截至2016年三季度,267家支付机构吸收客户备付金合计超过4600亿元。
“客户备付金规模巨大、存放分散,存在一系列风险隐患。”央行支付结算司有关负责人分析,一方面,客户备付金存在被支付机构挪用的风险,比如2014年8月,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挪用客户备付金事件,涉及资金5420.38万元;另一方面,支付机构通过在各商业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办理跨行资金清算,超过范围经营,变相行使央行或清算组织的跨行清算职能,甚至有支付机构借此便利为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通道,也增加了金融风险跨系统传导的隐患。同时,客户备付金分散存放,不利于支付机构统筹资金管理,存在流动性风险。
集中存管是怎么管?
事实上,早在2013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便发布《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要求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的50%以上集中存放在备付金存管银行。另据统计,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有较大部分如2016年第三季度42%以非活期存款形式存放。
“因此,目前实施的交存比例最低12%、最高24%,对支付机构的日常经营影响不大,也不会影响支付市场平稳发展。”央行支付结算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完成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逐步推进。支付机构应将部分客户备付金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为20%左右,最终实现全部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未来,支付机构只需开立一个银行账户即可办理客户备付金的所有收付业务。
会给消费者带来不便吗?
实施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后,从原来的资金存放在多家银行,到今后资金集中存管在一家银行的一个账户,会给消费者带来不便吗?
上述负责人表示,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将进一步强化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理,降低备付金风险,纠正和防止支付机构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还原支付机构的业务本源,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和市场秩序,更好地促进支付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后,不会给消费者日常支付带来不便。
支付机构怎么看?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晓东:支付服务行业在未来商业模式发展上仍有很大空间,从长远来讲,建立客户备付金制度对我们的影响不会非常大。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定位不是存款机构,不是靠存贷差来经营的,支付服务行业若想长远发展,需要多了解市场、贴近用户需求,建立稳健、良性的商业模式。
业内专家怎么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鹞:支付机构对于客户备付金的使用已经异化,偏离了监管部门批准其开办业务的初衷,亟需通过改革监管制度,引导其回归支付本源。央行出台的集中存管制度,既是出于保护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资金安全的需要,也是基于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将支付机构基于客户备付金开展的各类“创新”纳入更加审慎的监管范畴。从支付机构的角度来讲,应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主动调整公司经营策略,加快业务转型,进一步提高客户服务能力,加强支付业务创新,寻求长远、健康的发展道路。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此制度会使支付行业产生的社会需求作用进一步发挥。支付行业模式的产生是通过支付机构自身的商业信用来解决买方和卖方的信用不对称,从而保证交易安全和降低交易成本,信用是此行业发展的根本保障。建立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有利于保护非银行支付业务的消费者权益,维护非银行支付业务的社会声誉和信用,进而维护此行业健康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