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森制药首发申请获通过:向常州金远药业买大量非专利技术
证监会昨日晚间发布的《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136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森制药”)IPO获通过,保荐机构为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华森制药主营业务为中成药、化学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书,公司拟于深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计划募集资金3.38亿元,拟投资于第五期新建GMP生产基地项目。
发审委会议对华森制药提出询问,公司需进一步说明的主要问题主要有四个,
1、药品一致性评价的具体流程,截至目前的进展情况,该评价对公司主要药品及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相关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2、(1)华森制药向常州金远药业购买大量非专利技术的原因,购买非专利技术的定价依据和公允性;(2)公司所购买的非专利技术后续申请专利和实际运用情况,与购买时的市场预期是否一致;(3)公司对非专利技术进行减值测试的方法,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审慎、充分。
3、任鑫在报告期内辞去财务总监职务的具体原因,公司财务会计工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1)华森制药对市场推广费的具体内部审核流程,公司针对市场推广费是否建立健全了内控制度,相关内控制度在报告期内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能否有效防范商业贿赂风险;(2)报告期各期市场推广费的具体分项构成,是否实际支付,是否存在费用跨期核算的情况;(3)在市场推广活动中是否给予过相关医生、医务人员、医药代表或客户回扣、账外返利、礼品,是否存在承担上述人员或其亲属境内外旅游费用等变相商业贿赂行为,是否存在商业贿赂风险或涉及相关案件;(4)市场推广费支出的对手方情况,是否存在直接汇入供应商及无商业往来第三方账户的情形,是否存在向第三方支付市场推广费的情形;(5)市场推广活动相关组织、召开、支出和费用报销情况,包括会议召开频次、召开内容、平均参与人次、平均支出等;会议是否实际召开;市场推广活动和相关支出是否存在重大异常。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