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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金融企业整改大限渐近挂牌重启至少还要等两个月

2017-04-01 1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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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种迹象表明,证监会对类金融企业挂牌新三板的 “紧箍咒”效应正在持续发酵,而为期一年的类金融企业整改大限将于2017年5月27日到期。“新三板类金融企业挂牌重启至少还要等两个月。”有业内人士表示。

原因: 脱实向虚现象严重

2015年底证监会的一纸公文,暂停了小贷、P2P等类金融企业新三板挂牌及融资。半年后的2016年5月27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了《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表示,暂不受理小贷、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企业的挂牌申请,已受理企业终止审查。“证监会出台这样的规定,主要是基于让新三板市场回归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轨道上来。”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周铭山表示,大量的类金融企业挂牌后,启动了巨量的融资计划,相当一部分新三板资金被“圈走”,这显然有违新三板设立的初衷。“问题的关键还在于类金融企业从新三板所融资金的用途。如果这些资金能够用于实体经济倒无可厚非,但类金融企业的业务就是”以钱生钱,不会直接投资于实体经济。

对于新三板类金融企业挂牌重启问题,有业内人士预计,因为对已挂牌公司的整改时间为一年,即2017年5月27日到期,然后进行验收,等到取得预期效果后才会重启类金融企业在新三板的挂牌活动。

影响: 挂牌融资亮“红灯”

《通知》下达以来对类金融企业的影响明显。首当其冲的是正在申请挂牌的类金融企业。从全国股转系统于2017年3月24日公布的新三板拟挂牌企业审查进展情况看,暖流资产、亚豪资产、君联资本以及上海朱雀投资等32家拟挂牌新三板的类金融企业,被堵在了新三板大门外。

同时对申请挂牌公司虽不属于其它具有金融属性机构,但其持有其它具有金融属性机构的股权比例20%以上(含20%)或为第一大股东的,也暂不受理、终止审查。

对已经挂牌的类金融企业同样有影响。最大的影响就是无法融资,增发方案无法正常进行,这明显与其登陆新三板的诉求不符。

另外一个影响是监管趋严,对于已经在新三板挂牌的类金融企业,全国股转系统明确规定,此类企业不得采用做市转让方式(方案发布前已采用做市转让方式的除外).

还有一个影响是涉及券商的。全国股转系统要求,严禁主办券商推荐不符合新准入标准的金融类企业挂牌。

对策: 剥离相关业务冲突

《通知》对已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的整改时间为一年,即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7日,要求已挂牌的私募机构在此期间对是否符合新增挂牌条件进行自查,并披露自查整改报告。不符合新增挂牌条件的,应当在一年内进行整改,未按期整改的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摘牌。

那么,看看这些挂牌类金融企业做了哪些事情?有的类金融企业为了“过关”而剥离相关业务。如天信投资因自查后不符合私募机构私募新政的第一项规定,即管理费收入与业绩报酬之和不得超过收入来源的80%以上,公司决定直接剥离私募业务。麦高控股表示,公司决定剥离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板块。对此,有业内人士坦言,这样的行动实际上是在忍痛割爱,因为私募机构靠的就是代客户理财收取服务费甚至获利分成。

甚至有的类金融企业申请终止在新三板挂牌。如担保机构亿盛担保公告表示,拟引入山东省省级融资性担保机构股权投资基金、临沂市产业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等政府资金参股,但由于类金融企业无法在新三板定向增发和进行其他重大资本运作,公司拟申请终止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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