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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要点四: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四统一”

2017-03-15 1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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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从珠三角起步,再推向全国。通过不断摸索,这个制度先实现县区统筹,再实现全市范围内统筹,现在逐步要实现全省、全国统筹,以抵御基金支付风险。

不过,由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是从下到上逐步提高统筹面,各地参保基数、参保比例、水平不一,导致全省、全国统筹呼吁多年,一直难以推进。人社部的通知明确指出,全省(区、市)要制定和执行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筹项目和标准以及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统一编制和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明确省、地(市)、县各级政府的责任。

也就是说,在全省范围内,只要缴费水平、基数相同,不管是在发达地区,还是在贫穷地区退休,退休待遇是一样的。

对于最受关注的“中人”过渡方法,《通知》明确全国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即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据了解,目前包括广东在内,多省已经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正在广泛征求意见。按照规定,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将于近期将具体并轨方案、各类人员视同缴费指数表等报人社部、财政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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