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发布第二批药械组合产品属性界定结果(附名单)
医药网3月3日讯 为引导申请人合理申报,现将第二批药械组合产品属性界定结果予以公告(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二批药械组合产品属性界定结果汇总
序号
申请界定时间
申请单位
产品名称
界定结论
1
2011年2月12日
施乐辉医用产品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含碘抗菌敷料
以医疗器械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
2
2011年5月4日
施乐辉医用产品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洗必泰油纱
以医疗器械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
3
2012年4月5日
新余市博源生化医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含药(含盐酸利多卡因)膀胱镜胶
以医疗器械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
4
2013年11月29日
上海美宝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肛肠栓
不属于药械组合产品
5
2013年12月4日
绍兴振德医用敷料有限公司
塞洛仿凡士林纱布
不属于药械组合产品
6
2016年10月27日
山东正大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新生儿脐带结扎保护带
以医疗器械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
7
2016年11月15日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纱布创面敷料
以医疗器械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
8
2016年11月24日
苏州恒瑞迪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胶原蛋白海绵
以医疗器械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
9
2016年11月29日
杭州亚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外科手术封合剂
以医疗器械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
10
2016年12月12日
创领心律管理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
可降解抗菌封套
以药品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2017年3月2日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