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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解读《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

2017-02-21 09: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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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专家建议,以财政作为杠杆,撬动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资农业。

《意见》指出,要以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为目标,以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为突破口,明确各级政府事权和投入责任,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投融资模式,加大建设投入,完善管护机制,全面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到2020年,主体多元、充满活力的投融资体制基本形成,市场运作、专业高效的建管机制逐步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一体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意见》从三个方面对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提出了要求。一是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新格局,通过健全分级分类投入体制、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创新政府投资支持方式、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援建等措施,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长效机制。二是完善建设管护机制,通过完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机制、加快农村供水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理顺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鼓励农村电信设施建设向民间资本开放、改进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方式等措施,保障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三是健全定价机制,通过合理确定农村供水价格、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完善输配电价机制、推进农村地区宽带网络提速降费等措施,激发投资动力和活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是下一步“三农”工作的重点,目前农业投资的主体是财政,未来必须要以财政作为杠杆撬动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资农业,这也是目前的政策方向。他建议,可以由国家通过财政注入资金成立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如果社会资本投入后出现风险,这类政策性的担保、保险公司可以赔付一部分,这样把银行金融等各方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吸引更多资本投资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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