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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做好“十三五”时期消费促进工作的指导意见》

时间:2017-01-05 10:09:00 来源: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近日发布《做好“十三五”时期消费促进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8万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0%左右,最终消费率达到55%左右;服务消费比重大幅提高,城乡消费差距进一步缩小;信用体系初步建立,重要产品追溯体系逐步完善;消费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率稳定在60%以上。

为此,《意见》提出了四大主要任务:

一是培育和壮大消费热点,优化消费供给结构。增加品质商品供给,加强对中华老字号的动态管理,打破品牌授权销售单一模式,加快推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提升服务供给水平。强化住宿餐饮业服务民生功能,推进住宿餐饮业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倡导绿色消费,引导流通企业扩大绿色商品采购和销售,推行绿色包装和绿色物流。

二是推进内贸流通创新,拓宽消费供给渠道。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创新,推动餐饮、家政等生活服务企业实现线上交易和线下服务结合,推进电子商务立法;引导实体商业创新转型,探索开展自主经营,创新发展连锁经营。

三是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消费供给条件。优化城乡商业网点布局,推进社区标准化菜市场、社区菜店、家政服务点、再生资源回收点等社区商业设施建设;推进公益性流通设施建设,加强跨区域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流通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扩大城市和企业试点范围。

四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改善消费供给环境。加大对互联网领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的整治力度,探索建立区域市场一体化合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追溯体系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加快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规范市场化综合信用评价机制,鼓励行业组织开展以信用记录为基础的第三方专业评价。

《意见》还强调要保障“十三五”各年度消费促进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为推动内贸流通改革创新扩大消费争取必要的财政资金和金融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消费促进专项资金;强化重要产品市场监测及预测预警,完善中央储备与地方储备、政府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的商品应急储备体系,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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