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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出台意见:电信诈骗致人死亡将重罚

时间:2016-12-21 09:03:00 来源:

针对近年来猖獗的电信网络诈骗,昨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并致人死亡的,将对实施诈骗的犯罪分子酌情从重处罚。

前11月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9.3万起

数据显示,今年1至11月,全国共破获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9.3万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5.2万人,同比均成倍增长,并打掉一批境外犯罪窝点。在此类案件成倍增长的同时,因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出新的犯罪特征,“特别是在司法实践中,面临一些新的法律适用问题,亟须加以解决。”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意见》共7部分36条,涉及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面惩处关联犯罪、准确认定共同犯罪与主观故意、依法确定案件管辖、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涉案财物的处理等内容。

发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以诈骗罪定罪

现实中,不法分子使用现代化智能通讯工具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证据搜集难度大,有时诈骗数额难以全部查清。《意见》考虑到这一情况,采取数额标准和数量标准并行,既可根据犯罪分子的诈骗数额,也可根据其实际拨打诈骗电话、发送诈骗信息的数量来定罪量刑。

具体规定为: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具有上述情形并且数量达到相应标准10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同样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图解电信网络诈骗司法新规

【哪些情形应重罚?】

1 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 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 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4 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5 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两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6 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7 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8 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9 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10 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哪些情形可定诈骗罪?】

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

【哪些情形算共同犯罪?】

1 提供信用卡、资金支付结算账户、手机卡、通讯工具的

2 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3 制作、销售、提供“木马”程序和“钓鱼软件”等恶意程序的

4 提供“伪基站”设备或相关服务的

5 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的

6 在提供改号软件、通话线路等技术服务时,发现主叫号码被修改为国内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公共服务部门号码,或者境外用户改为境内号码,仍提供服务的

7 提供资金、场所、交通、生活保障等帮助的

8 帮助转移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套现、取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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