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热点 >

国家电网:与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成立混合所有制供电公司

时间:2016-12-06 12:19:00 来源:

千亿级增量配电投资蛋糕面前,国家电网公司的态度是“积极参与竞争、争取多方共赢”,以省级电力公司作为投资主体,与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合作成立混合所有制供电公司,通过参加招标等市场化方式争取成为试点项目业主。

在12月5日于北京召开的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开展增量配电投资业务暨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运作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电网公司公布了上述策略。官方资料显示,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覆盖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国土面积的88%以上,供电人口超过11亿人。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中最受社会资本关注的部分,一直受到能源企业和各路资金热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此前联合印发的《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中,明确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增量配电网业务,通过市场竞争确定投资主体。

究竟如何确定增量配电网的边界?已发布的电改文件中给出过明确定义:增量配电网原则上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不涉及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网建设。之所以称之为“增量”,是相对于电网企业存量资产而言的。

12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确定了第一批105个试点项目。据此前业内机构测算,105个增量配电试点项目的总投资额预计可达到500亿-1000亿元。据国家电网公司披露,105个试点中,国网经营区有82个。“国家电网公司将积极参与增量配电投资业务竞争,全力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在5日举行的发布会上,国家电网公司方面表示,对不具备独立运营条件的试点项目业主,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国家电网公司可以接受其运营委托,充分发挥电网公司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优势,实现专业化管理。对国家电网公司投资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供电公司,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各类股东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发改委于9月28日召开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专题会上,同样提及了电力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议题。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鹤在会上指出,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当前,必须加快推进改革,解决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不明确、国有经济布局过宽、效率低下等问题。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关系国计民生和经济安全的重要领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表明了推进这项改革的决心和信心。” 此处释放的信号是,电力行业已成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将穿插于电力体制改革之中。

刘鹤在上述专题会上表示,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开放竞争性业务、破除行政垄断、打破市场垄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网运分开、特许经营等。允许乃至引入更多的非公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实现改革任务可探索的有效途径。打破垄断,网运分开,这也与当前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方向与目标一致。


郑重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