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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新规今起实施 这六个问题你必须了解

时间:2016-12-01 10:04:00 来源:

11月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今起实施。

这无疑是直播行业的一次大事件。在这项直播新规中,肃清风气成为了当仁不让的关键词:与以往不同,网信办不仅对直播行业提出了一定要求,还配套讲明了量化标准,这使得可操作性大大提升。

原本颇为无序的直播市场由此将迎来一个新的开始。根据此次新规中的细则,我们对六个关键问题进行了集中释疑,以飨读者。

问题一:什么样的平台才能做直播?

在平台资质上,此次新规特别强调了两个资质,一个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和视听类资质:

做新闻类直播的直播平台,需要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提供服务。

通过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等提供互联网直播服务的,还应当依法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与这一项相配套的规定是今年9月广电总局要求直播平台需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由于申请单位需满足的条件是“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注册资本应在1000万元以上,目前行业内拿到此证的平台仅有YY、虎牙、一直播、战旗、映客等少数几家。

由此可见,此次网信办的规定和此前广电总局的规定相互呼应,从而对新闻直播、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这一票直播类节目进行了严苛的资质认定。

问题二:直播平台如何拿到资质?

事实上,想拿到上述两个资质并不容易。其中,此次新添加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是新规强调的重中之重。根据《国务院新闻办》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拥有该资质的单位有三种:

新闻单位设立的登载超出本单位已刊登播发的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非新闻单位设立的转载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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