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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融资渠道收紧 交易所考虑设定公司债新门槛

时间:2016-09-27 16:54:00 来源:

房地产公司融资渠道正在逐步收紧。

今日,外媒援引知情人士称,上海证券交易所考虑为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债设立准入门槛并实施分类管理。准入门槛要求主体评级AA及以上的公司,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境内外上市公司;省级政府、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地方政府所属房地产企业;以房地产为主的央企;中国房地产行业协会排名前100的其他民营非上市房企。

准入后将按照有关要求对企业进行分类。21世纪经济报道称,分类指标共5项,若触发一项及以内为正常类,触发两项为关注类,触发三项及以上为风险类。其中,5项指标分别为:(1)最近一年末总资产小于200亿元;(2)最近一年末营业收入小于30亿元;(3)最近一年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值;(4)扣除预收账款后资产负债率大于65%;(5)存货中,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土地储备于三、四线城市占比大于50%。

外媒称,上述要求仍在研究讨论中,尚未最终确定;此前没有明确的限制规定。

房企融资受到监管部门重点关注,与其发债规模和负债率齐齐暴增不无关系。

今年以来,房企频频发债,Wind数据显示,前8月房企发债规模高达6346亿元,同比大增近五成。同时,房企资产负债率位于阶段性高位,几大房企的资产负债率更超过80%。《经济参考报》援引业内人士称,债务融资规模如此之大,若后期房价下行,将有八成左右企业面临财务压力。

对此,7月25日,证监会指出,不允许房地产企业通过再融资对流动资金进行补充,募集资金只能用于房地产建设而不能用于拿地和偿还银行贷款。

8月底,多家媒体报道称监管部门正在就房地产类行业公司债风险调控方案进行研究。其中,财新报道,交易所债券市场对类平台发行人的门槛骤然提高。多家券商近日接到交易所窗口指导,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营业收入中,来自所属地方政府的比例若超过50%,将不能在交易所发债。

本月中旬,21世纪经济报道援引业内人士称,目前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发债项目在公司已经不受理,同时,部分评级较低的房企发行私募债将暂缓。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经济参考报》表示,监管部门的重点关注,可能意味着房企发债政策趋紧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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