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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实施一年多后 环境信息公开成效如何?

时间:2016-09-13 11:58:00 来源:

9月12日,环保公益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与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共同在北京发布了“2015~2016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评价结果”。

报告显示,城市污染源信息公开水平总体继续攀升。在日常超标违规记录发布、排污费公示、自动监测信息公开、重点企业数据公开等10项评价指标中,北京市得分居首。

在介绍本期评价的进展时,IPE负责人介绍,日常监管信息公开大幅增长,2006年到2015年十年间,IPE蔚蓝地图数据库共收录25万条污染源监管记录,而其中2015年度一年的监管记录数量就达到4.8万条。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杭州等7个城市总分跃至70以上,是2013年度标准升级以来首次出现70以上高分。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信息公开取得成效,但新的环境立法所赋予的巨大扩展潜力尚待激发,以日常超标违规记录发布为例,去年全国查处各类环境违法企业19.1万家,而其中公开并可被收录的数据仅3.6万家,大量监管信息仍“深藏闺中”。

部分省份尝试利用自动监测数据执法

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环保法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单章列出,对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重点排污单位提出了明确的环境信息公开要求。在新环保法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出台了《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作为配套办法。

被称为史上最严环境保护法律实施一年多后,信息公开的成效如何?

上述评估报告依据日常超标违规记录发布、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排污费公示、自动监测信息公开、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环境投诉举报、依申请公开、重点企业数据公开、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环评信息等10个评价指标进行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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