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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维持ST亚太虚假陈述原处罚决定 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时间:2016-07-21 10:32:00 来源:

ST亚太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在今年7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对于公司此前被查处的违规行为,决定维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证监会的查证,ST亚太持股企业济南固锝电子器件有限公司对质量索赔款会计处理不当,导致ST亚太 2012年虚减净利润、2013年虚增净利润。

济南固锝电子器件有限公司系ST亚太的投资持股企业,2012年、2013年ST亚太持有济南固锝48%股权。

2012年,济南固锝根据客户台湾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记账显示为旭福 电子)向其出具的《扣款通知单》将质量索赔款约535.5万元(原币金额为85万美元)确认为营业外支出。 2013 年 10 月,鉴于质量索赔款未实际支付且具体赔偿金额尚不能合理确定, 济南固锝认为2012年确认营业外支出时会计估计不准确,遂冲减2013年营业外支出约535.5万元。2013年12月31日,济南固锝冲回2013年10月所做凭证,并在下一个凭证中冲减当期营业成本530万元,对应调增产成品530万元,并将剩余55085.00元通过借记“本年利润红字 55085.00 元”,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红字 55085.00元”进行会计处理。该会计处 理方式导致济南固锝2012年虚减净利润约535.5万元、2013 年虚增净利润 535.5万元(未考虑所得税因素)。2012 年、2013 年, ST亚太对所持济南固锝股权实行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济南固锝会计处理不当导致ST亚太2012 年虚减净利润和2013年虚增净利润分别占ST亚太当期净利润的 227.48%、97.87%。

此外,公司还有多项违规行为,包括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披露的会计政策和《企业会计准则》确认收入等。

针对公司的这些违法行为,证监会给予ST亚太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同时,对多名时作高管和责任人也分别进行了处罚。

而从业绩情况来看,ST亚太的情况也不太乐观。公司7月12日发布的业绩预告显示,因为公司对2010年度-2015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报告期调整计入了555.10万元的营业收入,所以公司在本报告期的业绩亏损同比减少。

除了业绩的不振和被证监会处罚之外,ST亚太的高管团队在今年接连离职也让投资者感到意外。同样是在昨日晚间,公司公告称,财务总监、总经理申请辞职。而在此之前,公司的董秘、证代、监事、独立董事,也都申请辞去公司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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