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二手房交易陷阱 合同装修部分有漏洞
近几年,市民因购买二手房而引发的纠纷在消协受理的投诉中屡见不鲜,由于二手房交易涉及金额大、流程复杂,是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上掌握程度的不平等,某些购房者又缺乏防范风险的经验和知识,明显处于劣势。一些不法中介利用自身条件,为获得 的利益考虑,在购房合同中设置陷阱,蒙蔽买卖双方,使购房者损失惨重又有口难辩。
打开新买的二手房,却发现原房主将屋里能拆的全都拆走了,连灯具、马桶这样的必备品都没剩下。这是二手房买家段小姐的遭遇,而这并非个例。
购买二手房时,装潢情况自然在买房人的考虑范围之内,但本市二手房买卖中存在这样的漏洞:针对房屋装修既没有足够详细的补充条款,合同示范文本也没有详尽约定。目前,二手房已经成为本市房屋交易的 主力,这种漏洞造成了对二手房房主相当有利、而对购房人权益保障不够的现状。
多花十万为装修打水漂
去年10月的一个晚上九点多,当段小姐随着业务员赶到二手房房主家里时,一下被客厅吊灯吸引住了。水晶玻璃折射出的各色光晕投射在天花板上,让她几乎瞬间就决定买下这套房。接下来仔细看局部,科勒的卫浴设施、实木的厨房橱柜、卫生间巨大的盥洗镜,都让她越看越欣喜。
但和楼下一套一模一样的户型相比,这套房的售价贵了10万元。
“您看看这装修,要买了这套房,简单收拾就可以入住,多省心。”业务员反复撺掇着段小姐,终于让她决定交易。
可当过户手续完成、双方计划办理物业交接时,段小姐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原本挂着吊灯的地方,只留下一红一蓝两截电线的线头;玄关处的吊灯只剩灯泡;橱柜柜门被拆走,洗菜池、抽油烟机、灶台全都不见了,台面上和上方橱柜留下几个大洞;屋里的几台空调都被搬走;卫生间的洗手池、马桶、浴缸也都搬了家,裸露着下水管。
这是怎么回事?段小姐找到原房主,原房主却说,他们卖的是“房”,并非屋内吊灯等物品,况且合同中也没有约定要给段小姐把这些留下。双方几番争论,终也没有争论出结果。
看房挺美收房缩水 不少见
段小姐遇到的情况是不是个案呢?一位来自大型中介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说,并不是。
“在我们处理的纠纷中,除了房款到位时间、户口和纠纷,其他多的就是这样的纠纷了。”这位负责人说。
在调取数据后他表示,段小姐遇到的情况还“不算严重”,有些房主在卖房之后甚至连金属门、阳台外窗都拆除了卖废铁,留给买房人的比毛坯房还不如。
记者也在一个购房群中发现,一位购房人在购买双桥一套二手房后,原房主拆走了灯具和浴室设施,并只同意赔偿1500元。还有一位购房人在收房时发现,原房主把窗帘杆、空调室外机的支撑架都拆下来,卖了废品换钱。
和他们相比,一位网友说自己比较幸运,原房主也拆走了一部分装修,但给他配了新的。“大金的空调变成了格力的,TOTO的洗手池变成了唐陶,汉斯格雅的花洒也拆走了。几样算下来差了3万多块钱,只能听之任之了。”
合同尚无详细条款 需当心
目前,二手房已经成为市场成交的主力,去年本市二手房的成交量是纯商品房新房的3倍有余。业内人士预测,随着二手房成交量的进一步上涨,隐藏在合同中的“雷”随时会被引爆出来。
而此前,房屋非毛坯部分随房屋一起交割,是“约定俗成”。“除非有特殊说明,否则这些装修一般都是随房一起赠送了。毕竟买房人看房的时候,这些装修也是在购房人衡量的范围内。”一位从业将近20年的二手房交易专业人士说。
和购房人花出去的真金白银相比,“约定俗成”这4个字并不能完全保障购房人的权益。在市住建委、市工商局联合推出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虽然附件中有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的列表,但记者注意到,这其中虽然详列了多种家具甚至包括电话机、饮水机、吸尘器在内的家电交接,却缺乏对灯具、马桶、浴缸等不可直接移动的硬装修的说明。
“二手房交易中,对非毛坯房的现状应有保全性的记录、记载,购房人和中介也应该相应进行拍照、录像,以此为证据主张自己的权利。”北京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陈志说。
记者随机调取了7份来自不同中介的购房合同,发现合同附件中大多都缺失细节。装修情况不进行详细标注、随屋交易的电器不标注品牌型号等等成了合同中的普遍情况。
“从政府管理角度来说,应该完善示范合同文本的条款的内容,甚至明确提示买卖双方对交接的装修、饰品连同房屋一起转让使用的情况,进行标注。”陈志呼吁,二手中介服务机构也应做出明确的阐释,有清晰的界定。
据统计,2015年12月北京市二手住宅成交量为24543套,环比上涨56.8%,同比上涨97.8%,达到全年 水平;2015年北京二手住宅累计成交量为198018套,较2014年上涨91.2%,全年网签量超过2010年,为近6年来 水平。
“以后北京房地产市场主要以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为主,设备、设施和装饰装修的纠纷可能更集中。从合同角度进行约束,需要防患于未然。”陈志说。
买卖二手房时定要明确合同细节
长春市消协秘书长钟萍表示,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的多种问题,由于二手房权属的多样性和交易方多为个人等因素,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比签订新房买卖合同更需注意一些细节。
她表示,目前部分房产中介设置的“陷阱”主要分为三种。
种陷阱是为日后履约时占据主动,将终未达成交易的买房人事先缴纳的意向金据为己有,买房人反而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种陷阱是格式合同内容极不公平,体现在责任回避,一般都是规定买方和卖方的责任,而没有中介公司的责任,严重违背合同要合理分同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
第三种陷阱是交易未成先收取服务费、附加服务费等。
为此,长春市消协发布警示,提醒消费者在买卖二手房时一定要明确合同细节,并仔细查验产权证的正本,建议到房管部门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其次,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人,因房屋权证是权的标志,房屋权证上登记的人才是有权卖房的人,如果非本人卖房,则要有本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及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一定要看到上述证件的原件,并在签约时索要复印件。
同时,产权证所确认的房屋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尚未取得权证的房屋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并应核实房产性质,确认是否可以上市交易,是否有额外费用等。搞清楚是商品房(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由于经适房等其他性质的房产在上市交易中会有年限限制,有些性质的房产甚至限制交易,建议到房产证的发证机关核实清楚,防范不法分子用伪造的证件(房产证、身份证等)进行诈骗。
交易过程要注意保留证据
此外,在签定合同时,还要警惕合同中的文字陷阱。一要将容易发生的问题和中介方及卖方承诺的事项都在合同中约定清楚,是对合同主体、权利保障、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问题全面考虑;二要知晓各种费用情况;三要注意交易合同中的附加条款,避免掉进陷阱;四是不要因为少交税费而签订“ 阴阳合同”等违规做法。
此外,交易过程要注意保留证据。因签合同只是完成了交易的 步,后面还有很多过程没有完成,所以要注意保留每个环节的证据,包括自己履行义务的证据,同时要注意向中介索要正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