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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便利店张贴“她不醉 没机会”海报被罚25万元

时间:2022-08-18 13:26:57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8月18日讯(记者 郭帅)日前,711便利店因此前张贴“她不醉 没机会”海报被相关执法部门罚款25万元。此前“711广告被指擦边”话题曾登微博热搜榜,“她不醉 没机会”宣传语被质疑“低俗宣传、打擦边球”。


图源: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6月9日,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网络上热议的宣传广告线索,依法对当事人(广东赛壹便利店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核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发布含有“她不醉,没机会”等内容的宣传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和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6月9日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经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明,当事人为广东赛壹便利店有限公司的分公司,经营名称为“七•十一”(7-ELEVEN)连锁品牌的便利店。2022年6月2日,店长严某为增长店内瓶装酒销量,自行从网络上下载宣传图片进行打印,并将该图片发布于当事人经营场所放置瓶装酒的货架上,该图片含有“她不醉,没机会 柠檬茶+Mini酒 美味+100”等文字内容,配有“维他”柠檬茶以及3支瓶装酒的图画。

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发布的上述广告文字内容暗示“柠檬茶+Mini酒”可以灌醉“她”来图谋不轨,诱导消费者进行购买,引发了网民的不满情绪,造成严重的负面舆论,明显违背了一般公众认知的社会良好风尚,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当事人发布含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内容的商业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和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经本局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250000元。


今年6月初,有消费者曝光,711便利店在宣传酒类产品时打出写有“她不醉 没机会”字样的宣传海报,质疑该广告低俗宣传、打擦边球。消息引发了广泛关注,“711广告被指擦边”话题登微博热搜榜,累计已获得1.6亿阅读量。

6月8日,广东赛壹便利店有限公司在关于上述事件的情况说明中称:“已于6月7日勒令有关门店撤下海报并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对相关员工进行处理。因前述事件造成公众的不适,我们表示诚挚的歉意。今后本公司将吸取教训,加强员工规范管理,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也欢迎媒体朋友及公众对本公司的持续监督与批评。”

天眼查显示,广东赛壹便利店有限公司2001年8月成立,注册资本1.25亿港元,企业类型为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温宏杰。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香港七.十一便利店(中国)有限公司和广东信捷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两者持股比例分别为64.91%和35.09%。

广东赛壹便利店有限公司官网显示,牛奶国际公司以特许加盟者形式拥有7-Eleven在中国香港、澳门、中国华南及新加坡四地的经营权,分店超过2200家。作为怡和集团旗下的亚洲著名零售集团,牛奶国际旗下还拥有惠康、万宁、健与美连锁店、美心西饼等多家连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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