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举措 部分税费货运企业最高可减免返还100%
记者24日从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获悉,辽宁印发《辽宁省支持道路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共分为12条,主要针对企业较为关注的费用减免、金融支持、从业环境优化等方面,推出有针对性、时效性的优惠政策,部分税费货运企业最高可减免、返还100%。
据悉,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货运物流业的影响,《措施》中不仅明确执行核酸检测免费政策,降低货车检验检测费用,更实施房产租金减免制度,进一步提振货运行业发展信心。
明确对货运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留抵退税政策,符合条件的货运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措施》指出,还将自2022年4月1日以来,对货运行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至2024年12月底,对货运行业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下同)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货运行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对货运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留抵退税政策,符合条件的货运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实施货车“包容免罚”。并鼓励保险机构对相关货运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出险理赔效率,适度延后货车保费缴纳时间。针对货车司机群体特点开发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对货运企业投保的雇主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等险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保险期限。以此进一步改善货车司机从业环境,为实现“民生托底、货运畅通、产业循环”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