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集采时代到来获期待 产业或将面临新一轮洗牌
目前,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已经推进到第七批,品种范围不断扩大。但是种种原因下,中药国家集采迟迟未能开展。不过,相关讨论一直不断,市场关注度很高。2021年9月以来,由湖北省、广东省、山东省牵头的三大省际联盟相继开启中药(材)集采,覆盖了26个省(区、市),成为舆论焦点。
三大省际联盟集采拉开大幕
自2021年9月以来,由广东省、湖北省、山东省牵头的三大省际联盟相继开启中药(材)集采(详见右表)。
从各省参与情况来看,三大区域联盟集采中都有宁夏回族自治区的身影,而福建省、甘肃省、海南省、河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山西省、西藏自治区则参加了其中两大区域联盟集采。目前,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还未加入区域联盟中药(材)集采。
从集采品种来看,主要以临床使用的主流产品、新冠肺炎治疗方案推荐用药,以及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为主。
从集采规则来看,各个省际联盟各有特色,规则不一。其中,湖北省牵头的19省联盟(以下简称湖北联盟)根据临床使用金额高低划分单元分组竞价,同时采用价格竞争和技术评价综合得分制,实行竞价为主、综合评分;广东省牵头的6省联盟(以下简称广东联盟)则以产品首年预采购量和对应的日均用量合算出企业的服用总天数,并以其多寡划分采购组别,坚持梯级报价、量价挂钩;山东联盟的分组情况暂时未知。
舆论主要聚焦药品集采规则及降价幅度。
湖北联盟:中选价格平均降幅超过42%
2021年12月21日,湖北联盟中选结果公布,97家企业、111个产品中选,中选价格平均降幅42.27%,最大降幅82.63%。
微信公众号“趣学术”发表的文章《19省中成药带量采购,最低8分/片,有产品惊现82倍价差》与《76个中成药大品种集采结果,多家药企不满,已提交申诉》称,业内认为,湖北联盟集采价格指标的核心就是降幅。如市场占有率达10%的A组,取价格降幅排名前70%的企业直接获得拟中选资格,所以很多产品为了中选都给出不低的降幅。
但以降幅定中选者规则利好价格高者,因为只有价高者才可能有可观的降幅,价高者在大幅降价的情况下,价格仍有可能比低价者高。
广东联盟:获得市场和品种降幅呈正比关系
从分组看,广东联盟的分组比湖北联盟更加复杂。湖北联盟将通用名和用药途径作为分组依据,广东联盟则是同品种药品根据不同的剂型进行合并分组。
按公布的联采规则,广东联盟中成药集采以每家企业服用总天数占联盟地区所有企业合计服用天数的比例作为划分依据——占比从高到低累计达80%的企业列为A组采购单,其余列为B组采购单。其中,企业需进行P1、P2阶梯报价,P1降幅≥1%,P2降幅应≥P1且大于等于11%。非独家产品拟中选要求降幅在前50%,独家产品拟中选要求降幅在前70%或降幅≥21%。简单说,就是获得的市场和品种降幅呈正比关系。
今年4月8日广东联盟发布拟中选/备选结果公示。对比拟中选结果与联盟发布的集采合格申报产品信息表,有近百个符合申报要求的品种最终没选择报价。有媒体认为,虽具体原因不明,但至少表达了相关企业对成本压力的担心。
山东联盟:企业担忧或将出现更大降幅
相对于湖北联盟的中选价格平均降幅42.27%,业界对山东联盟的中选价格情况更不乐观。山东联盟本次中成药集采的规则虽未公布,但从2021年12月山东启动的国家集采续约政策看,山东联盟的规则中选名额少,参与者多,竞争激烈的产品的价格很容易直接被拉到最低。如果山东联盟的中成药集采继续采取这种低中标名额数的招标策略,预计价格会持续拉低。
产业或将面临新一轮洗牌
集采使产业问题集中暴露,引舆论热议
集采过程中,中药企业面临着价格、销量、供应、质量等方面的多重挑战,这也将中药(材)产业面临的诸多问题集中暴露出来,突出表现在标准不一、价格波动、质量追溯系统不完善等方面。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发表的《中药饮片集采!专家:将深度影响整个产业》一文称,南京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江苏省人民医院教授魏睦新表示,由于标准不一、价格波动、质量追溯系统不完善等因素,中药饮片集采存在一定困难。集采的目的,应是进一步给中药饮片提出规范标准,适当压低经营渠道利润,把真正优质优效的供货商和产品留在采购系统内。
微信公众号“中经医健资本圈”发表的《中药饮片集采报量将结束,核心仍是建立质控标准》一文称,有专家曾表示,形成跨区域的标准互认、价格互认,是中药饮片联盟采购的基础。通过大数据溯源平台,可实现中药饮片从中药材种植采收到加工炮制、从成品检测到成品仓储的全流程数据采集、记录和监控。
中国食品药品网发布的《中成药集采在即,多种原料酝酿再次涨价》一文,引用天地云图中药产业大数据平台创始人傅青主的观点称,原料价格稳定是开展中成药集采的关键。目前开展中成药集采,一是可能造成中标企业无法履约供货。二是可能出现中标产品越招标价格越高现象。目前中成药生产企业的原料采购普遍采用“招标竞价,价低者供货”原则,“低限投料”现象也存在,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降低原料成本。如果通过集采“正本清源”,实现“优质优价”,则可能面临中成药因质量提升而“越招越高”的尴尬局面。三是需警惕出现垄断原料行为。多家企业生产供应某一药品时,目标相对分散,原料也容易组织。而当中标结果集中于几家企业后,目标就更为突出,资本炒货商也更容易“围猎”中标产品的核心原料。
集采进程加速,有望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尽管集采过程中集中暴露出诸多产业难题,但是通过集采,各相关部门和企业也在积累经验,这对助推产业发展有着积极正向作用。如《中国医疗保险》刊发的《湖北牵头19省际联盟中成药集采取得突破为全国开展中成药集采积累成功经验》一文称,本次湖北牵头19省际联盟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的成功开展,探索了中成药的集采模式,开启了关键性的第一步,为全国中成药集采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经验。
中国证券网发表的《重磅!湖北、河北等19省中成药集采开始,带量采购药品有17个产品组76款》一文称,四川天府健康产业研究院首席专家孟立联表示,中成药集采将有助于道地药材的发展,对于加快中成药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也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今年全国“两会”上,中药集采也再次成为热议的焦点之一。如微信公众号“健识局”发表的《代表委员激辩中成药集采,有人认为降价不到位》一文称,全国人大代表、晨光生物董事长卢庆国表示,中成药集采覆盖的省份还不够多,且未实现充分价格竞争,集采成效并不充分。建议扩大中成药集采的品种范围,加快推进各地中成药集采进程,尽快实现中成药集采的最大化,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充分体现集采价格优势。
业内普遍认为,我国进一步扩大中药(材)集采范围的信号明确。在化学制药领域,集采促使部分企业的战略有所转变,多家企业表示将放弃部分市场容量小、成本优势小的仿制药项目,调整产品结构,瞄准高端仿制药和创新药。虽然中成药与化药相比有其特殊性,但降药价已是市场必然趋势。集采后价格降低,利润空间被压缩,也势必会对一大波中药企业业绩带来冲击,倒逼企业考量自身产品布局和结构,加强创新力度,进行优化升级,中药领域或将面临一次新的洗牌。
如《中国证券报》刊发的《山西等地开展中药饮片集采填报产业料迎洗牌》一文称,广州圆石投资医药行业首席研究员李益峰表示,中药饮片一旦纳入集采,可能会出现中药饮片规格的统一化、价格的稳定化。纳入集采后还可能倒逼企业提升中药饮片质量,市场将迎来洗牌,不合规的企业将被逐渐淘汰,规范化的龙头企业将实现快速发展。
走好未来路需共同应对挑战
促进中医药发展已连续多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明确:“加大中医药振兴发展支持力度,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可以预期的是,集采对推动产业扩容、推动产业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将产生积极作用,对促进中医药行业规范化发展、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对于企业来说,这显然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如何在降低价格的同时确保产量和质量,成为企业必须思考的问题。对相关部门来说,如何持续完善集采规则、确保实现集采初衷也至关重要。
《中国青年报》刊发的《中成药集采“破冰”承载更多期待》一文称,与化药集采相比,中成药集采不仅应该得到全面推广与普及,而且要出台更细致的规则,探索出更科学的模式,在大幅降低中成药价格的同时,还要促进中成药产业健康发展。
中国经济网发表的《肖伟代表:中成药独家品种的集采规则应单独设计》一文称,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肖伟表示,中成药集采应以通用名相同且竞争充分的中成药品种为主体,逐步扩大范围。建议在中成药集采过程中,对于竞争充分的中成药品种,引入企业供应能力、创新能力、智能化制造和质量保障能力等评价指标,建立健全综合评价体系。针对中成药独家品种,建议稳妥推进该品种的集中带量采购,为加快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积蓄创新活力。现有药品集采模式并不适合中成药独家品种。中成药独家品种的集采规则应单独设计。
诚然,除规则之外,中药(材)集采还将面临诸多行业待解难题。如疗效问题、标准问题、分类问题,以及集采中选后如何保质保供等。相信这些问题会在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与共同努力下,逐步得到解决。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舆情监测中心路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