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央企集团公司对子企业要合理授权放权
3月30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运转质量效能专题推进会上表示,央企集团公司要因企施策授权放权,原则上不再直接干预子企业的经营管理事项,该由子企业决策的权力要归位于子企业。“对于一些直接涉及子企业抢抓市场机遇的事项,即使集团公司确需审批或备案,也应当‘特事特办’,明确时限、提高效率,坚决防止由于审批或备案时间过长,导致子企业贻误战机。”翁杰明强调。
抓紧配齐配强地方一级企业外部董事
作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点任务,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董事会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数据显示,目前1.29万户中央企业子企业和2.63万户地方国有企业子企业已设立董事会。1421户中央企业重要子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其中95.2%的企业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中央企业子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子企业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的比例分别达到99.6%、96.7%。96.9%的中央企业集团公司、98.5%的地方一级企业建立了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国有企业各级子企业经理层成员实现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占比超过95%。
“目前国有企业已基本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和外部董事占多数,下一步重在健全制度、建优机制、建强队伍,使董事会更好发挥经营决策主体作用。”翁杰明表示,上市公司要借鉴中央企业外部董事严格选聘和管理的好做法,做好独立董事的选聘和管理相关工作。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上市公司、“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等要率先依法落实董事会各项权利,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他强调,要抓紧配齐配强地方一级企业外部董事,务必确保今年上半年基本完成任务。同时,要积极推进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
原则上不直接干预子企业经营管理
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对所出资企业的管控方式和授权程度,直接决定了子企业公司治理决策和运作空间,对子企业的活力有决定性影响。
“央企集团公司对子企业要合理授权放权,为子企业公司治理运作决策留足空间。”翁杰明表示,要因企施策授权放权,该由子企业决策的权力要归位于子企业,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层级、不同股权结构、不同发展阶段的子企业,实施差异化、精准化授权放权。要推动授权放权清单化,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定期优化清单、更新版本,便于操作。要把具体的经营决策权真正交给离市场最近的一线企业董事会、经理层。对涉及规模效应强、整体安全性要求高、市场一体化网络化的业务,要注重考虑整体利益与局部活力的关系,进行合理授权。涉及上市公司的授权,要遵守上市公司有关政策和规则。
他指出,要动态评估调整授权范围,对该加大授权力度的要及时加大,对出现重大偏差或严重问题的,要及时“熔断”或取消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