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协调查显示:近八成消费者认为“二选一”损害消费者权益
近年来,互联网平台经济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部分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通过不合理的搜索降权、下架商品、限制经营、屏蔽店铺、提高服务收费等手段,迫使平台内商家做出“二选一”选择,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二选一”问题调查结果显示,近八成受访者认为平台“二选一”行为会损害消费者权益,五成多受访者认为缺乏竞争会导致价格上涨。
“二选一”行为普遍影响消费选择
调查数据显示,84.56%的受访者认为平台“二选一”行为非常普遍或比较普遍;60.05%的受访者认为非常了解或比较了解平台“二选一”问题。
57.58%的受访者更希望同一品牌商品在多个不同平台销售,只有11.01%的受访者希望同一品牌在一家平台销售。关于希望同一商品在多个不同平台销售的原因,70.09%的受访者认为可以在多个平台进行比货比价,59.69%的受访者认为可以参加多个平台的促销活动,还有52.1%的受访者认为可以在多个不同平台选择不同服务。
关于平台“二选一”行为对消费者的影响,59.89%的受访者认为无法对同一商品跨平台比价,52.39%的受访者认为缺乏平台竞争会导致价格上涨,47.88%的受访者认为缺乏平台竞争会导致服务质量下降,39.20%的受访者认为会导致消费者选择范围变小、不能货比三家,32.05%的受访者认为会导致促销优惠、会员积分等福利减少。
“二选一”侵犯选择权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关于平台“二选一”问题的危害,79.9%的受访者认为会损害消费者权益,61.89%的受访者认为会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51.10%的受访者认为会损害平台内商家利益,47.79%的受访者认为可能影响电商行业健康发展,44.9%的受访者认为会限制同类竞争平台发展,还有20.89%的受访者认为可能阻碍平台技术的创新发展。
调查结果还显示,62.10%的受访者认为平台“二选一”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50.83%的受访者认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48.88%的受访者认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大多受访者认为平台“二选一”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是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违法成本太低。
关于平台“二选一”问题存在的原因,71.29%受访者认为是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61.91%受访者认为是违法成本太低,同时有四成多受访者认为是违法手段隐蔽取证难(43.18%)和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41.04%)。
2021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明显加大了监管和处罚力度,平台“二选一”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关于如何解决平台“二选一”问题,71.79%受访者认为应该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62.09%受访者认为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53.39%受访者认为应该加强企业自律,还有36.2%受访者认为应该交给市场解决。大多数受访者认为解决平台“二选一”问题需要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加强企业自律,只有少数受访者认为应该交给市场解决。
●消协观点
保持反垄断监管高压态势
为进一步规范平台“二选一”问题,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结合本次互联网平台“二选一”问题调查结果提出四点建议:
平台企业不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应主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不能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或对交易相对人进行限定交易,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不能在平台规则、算法、技术、流量分配等方面设置不合理的限制和障碍,损害平台内商家的合法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应做好现行法律法规衔接,进一步细化和健全有关反垄断法律法规。近年来,有关反垄断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文件不断完善,对规范治理平台“二选一”问题和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基础。但由于平台经济商业模式和竞争生态复杂、涉及范围广、专业性强,将来还要在做好现行法律法规衔接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执法针对性和提升监管科学性。
应保持反垄断监管高压态势,促进平台经济规范有序创新健康发展。有关部门应全面落实《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依法科学高效监管、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维护各方合法利益等原则,加强平台经济监管,曝光典型案件,促进平台经济规范有序创新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同时,需要健全公众参与监督激励机制,积极构建跨部门跨行业的共治格局。有关部门应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优化各职能部门的投诉举报平台功能,强化舆论监督,提高公众认知和防范能力;加强与行业协会、平台型企业和市场化专业信用服务组织合作,积极构建跨部门跨行业的多元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