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约2.95亿元!“插座一哥”公牛集团反垄断案结案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作者:于帅卿
历时4个多月,公牛集团反垄断案以被监管局处罚约2.95亿元结案。
9月27日,公牛集团发布公告称,于9月27日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浙江市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规定,构成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
据浙江市监局发布的处罚公告显示,公牛集团自2014年至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在转换器、墙壁开关插座、LED照明、数码配件等电源连接和用电延伸性产品销售渠道与交易相对人(经销商)达成并实施固定和限定价格的垄断协议,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浙江市监局责令公牛集团停止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98.27亿元3%的罚款,计2.95亿元。
针对罚款情况,公牛集团向媒体表示,“公司接受处理结果,以此为鉴”。同时还表示,“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造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虽然公牛集团在公告中表示,此次处罚不会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但根据发布的公告来看,上述处罚金额占公牛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23%、净利润12.74%。公牛集团称,本次处罚预计会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2.9481亿元。
资料显示,公牛集团专注于电连接、智能电工照明、数码配件三大业务板块,产品主要为转换器,智能电工照明产品以及数码配件等。
此前,5月12日,公牛集团收到来自浙江市监局的调查函。信息显示,“决定对公牛集团涉嫌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公牛集团证券办经理黄少鹏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此次公司涉嫌反垄断调查,可能与自身的经销模式有关。
据了解,公牛集团除控价垄断外,还存在着专营专销的情况。在市场上,公牛集团转换器的市场占有率超过了50%。在全国31个省都建有经销网络,以渠道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线下有近110万家终端零售点,其中包括75万多家五金渠道售点、12万多家专业建材及灯饰渠道售点及25万多家数码配件渠道售点。为管理庞大的经销商网络,公牛集团会针对不同的产品与经销商签订相关的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公牛最核心的产品转换器,公司要求经销商必须选择专营专销,这意味着代理商只能销售公牛的插座,不能销售其他品牌的插座。此外,公牛对经销商向第三方销售产品的价格也有所规定。
有业内人士表示,固定转售商品的价格,违反了契约自由原则,价格应当由买卖双方确定,公牛集团单方无权固定价格。同时,这种垄断行为会让一些企业在不注重产品研发、竞争力弱的情况下依然获利。
官方资料显示,公牛集团创立于1995年,2020在上交所挂牌上市。曾短时间内市值就从500亿元左右突破至千亿元,市值最高时超过1500亿元。另外,2020年财报显示,公司全年营收100.51亿元,同比增长0.11%;净利润23.12亿元,同比增长0.42%。
有业内人士表示,公牛集团的发展与其垄断行为脱不了关系。而此次垄断被罚后,这种控价、专营专销模式将走不通,公牛集团的控价获利优势没有了,业绩或将受到一定影响。
除此之外,公牛集团在插座市场也面临着不少挑战。据公牛集团招股书显示,跨界入局的小米和老牌厂商飞利浦是其竞争对手。在2020年报中,公牛集团表示,市场竞争格局的演变存在不确定性,如公司不能适应新的竞争形势,不能巩固和扩大原有竞争优势,将会面临市场份额损失的风险。
另外,据了解,该反垄断罚款并非今年第一单。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处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
有业内人士表示,此次阿里巴巴集团、公牛集团的巨额处罚将会在行业形成强烈示范效应,对于企业而言带来较大的警示作用,也会让未来的竞争趋于良性,在行业发展中减少大企业垄断行为。同时,随着《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断完善,任何一个企业在行业内只要处于领先地位,或者涉嫌垄断地位,都应该把反垄断作为一个很重要的日常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