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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车险怎么样?以案说法教你买车经验

2020-11-25 11:27:00

 

来源:中投投资咨询网

中华车险怎么样?除了为大家做车险服务以外,中华财险还会教你跟车有关的示例。

随着天气越来越冷,又到了卖车的旺季,想买车的朋友,都会把买车的事情提上日程,都想尽快的把车买到手,但是呢心急则乱,特别是想买二手车的朋友,很容易就会入坑被骗。下面中华车险就为您说一说买二手车时的主意事项。

中华车险怎么样?以案说法教你买车经验

案例一

曾先生购买了二手车,因为工作忙,未办理保险过户,后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告知曾先生,要办理了保险过户才能理赔。

案例二

张先生购买了一台二手车,购买时,原车主口头承诺交强险和商业险一并转给他,因张先生工作较忙,未及时去保险公司营业网点办理过户。后来张先生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处理,张先生负全部责任,理赔时,发现商业险已退保,导致张先生的车辆损失无法正常理赔。

法律依据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二十二条,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

除文件规定三种情形可以退保外,车辆过户交强险无法退保,只能过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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