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已开工130项 在建规模超万亿
国家发改委今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稳定有效投资”有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
我的问题是,我国是水利大国,但水利也是突出短板,在此次稳定有效投资工作中,我们在水利方面有没有具体的安排,将开展哪些工作?
发改委农经司副司长李明传:
谢谢您的提问。水利是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稳定有效投资的重点领域之一。按照国务院的精神和要求,近年来,全国水利工程年均完成投资规模在6000亿元以上,各项重点水利工程加快建设,目前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已累计开工130项,在建项目投资总规模超过1万亿元,提前完成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但对标党的十九大明确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力加快在建项目的建设力度。保续建、保重点、优先加大在建项目及配套工程建设力度,保障项目建设后续正常资金需求,确保各项工程如期建成发挥效益。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将继续重点支持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以及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方向、正在实施的有关水利专项规划和方案。推动加快建设引江济淮、滇中引水、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碾盘山水利枢纽、向家坝灌区一期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尽快补齐中小河流治理等薄弱环节的短板。
二是分类做好重大项目的储备。根据相关规划和发展战略的要求,区分近期、中期、长期三类情况,做好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水利项目储备工作。我们将指导督促各地方和有关单位动态更新项目信息,加强项目进展调度,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积极落实建设条件,促进储备项目顺利转化为开工项目。需要强调的是,各地方、各单位拟填报的重大水利储备项目特别是中长期项目,务必要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以及稳有效投资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深化工程规划布局、建设必要性、技术经济可行性、生态环境影响、征地拆迁、资金筹措、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建设时机等关键问题的论证,选好选准项目,以合理有效的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三是积极扩大利用外资和民间投资。近年来,国家已两次精简下放政府出资水利项目审批事项,取消了对综合水利枢纽建设运营的中方控股限制,制定印发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重大水利工程操作指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鼓励和引导支持外资、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调动和激发民间资本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