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将进入规模化退役
据工信部网站7月25日消息,工信部、科技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确定京津冀地区、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青海省、宁波市、厦门市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为试点地区和企业。
动力电池回收
通知称,在试点工作结束后,上述试点地区和企业对试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工信部。工信部等七部委将在试点期满后组织开展试点评估、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推动在全国范围内构建完善、高效、规范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解决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的问题已迫在眉睫。
据了解,截至今年6月底,国内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99万辆。此外,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联席会等共同发布的《中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报告(2018)》显示,根据企业质保期限、电池循环寿命、车辆使用工况等方面研究测算,动力电池的使用年限一般为5-8年,2018年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将进入规模化退役,预计2019年动力电池回收量将达11.14万吨,2020年将达25.7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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