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凤酒招股书遭质疑后回应:票据收付差额不能简单加减
曾位列中国四大名酒的西凤酒上市之路历经几度坎坷。今年5月,在更新IPO进度之后,西凤酒财务情况又受到质疑。近日,西凤酒宣传部赵永红向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做出回应。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网上一篇名为《西凤酒IPO遭四大质疑:股东经销商销售收入异常》的文章中指出了对西凤酒招股书中披露内容的疑问。“年应付票据和应收票据相差3亿多元,应收票据为何指向不明?”“品牌经销商成绩不尽人意为何仍受宠?”“是否存在掩盖自身内部股东经销商虚构销售收入问题?”“职工内退费用激增是否与当年财务管理中心人员挪用汇票导致西凤受损有关?”记者针对这四大疑问采访了赵永红。
根据招股书披露的数据显示,陕西西凤2015年至2017年应付承兑票据分别为:3378.06万元、39407.94万元、99474.81万元;而其同期的应收票据则分别为62007.18万元、73303.51万元、41998.44万元。针对指向不明的35048.32万元应收票据差额,赵永红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金额为各期末的时点值,不能简单加减。票据收付详细情况已在招股书里披露,不存在指向不明情形。
西凤酒的销售情况同样遭到质疑。据了解,陕西西凤的经销商分为品牌经销商和综合经销商两种。2015年至2017年,品牌经销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75959.89万元、199579.45万元、232886.89万元,年化复合增长率为9.79%;综合经销商预收账款为35765.83万元、48073.11万元、73318.31万元,年化复合增长率为27.03%。
根据上述数据显示,品牌经销销售增速明显低于综合经销方式。而上述文章中提到,品牌经销商由于以销定产,所以侧重品牌营销推广带来稳定的收入。三年中,品牌经销商保证金实际远低于同行水平。这就引发了另一个疑问:贡献远不及综合经销商的品牌经销商,为何在公司的销售体系里如此受宠?
“公司每年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品牌经销商和综合经销商的销售政策,不存在品牌经销商受宠的情形。”赵永红这样说。另一方面,相比于2016年公司“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即只完成了集团企业内部的销售,而未实现真正的对外销售)440万元的数额来说,2017年增加了2466.85万元。“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突然猛增,不免让人联想到是否存在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抵扣内部经销商间销售所产生的所得税费用,以掩盖自身内部股东经销商虚构销售收入问题。
对此他则解释,公司不存在依赖股东经销商的情形。内部销售指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销售,股东经销商不属于公司子公司。
而对于上述文章中提及的2016年,陕西西凤出现职工内退计划(提前退出现在岗位,仍然享有薪酬和津贴)费用明显增加,赵永红表示,此事与2016年6月员工挪用票据导致西凤酒损失2405.95万元一事并无关联。他同时表示,申报期内,关于公司经营信息,请以招股说明书相关表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