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启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5月3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此前我省排查出6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99个重点问题,目前已全面启动整治。按照计划,所有问题整改将于年底前完成。
我省此次启动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主要针对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问题。为扎实推进整治工作,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省环保厅联合省水利厅编制印发了《四川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18年)实施方案》,建立“省级督导、市级指挥、县级实施”的三级管理组织体系,并要求各地按照“统一指挥、分级实施”的原则,落实一名市(州)政府领导主抓,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3月,我省组织开展了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对以岷江、沱江主要干、支流流经的9个市(州)进行巡回督查和驻点督查。值得关注的是,此次督查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列入重点督查范围,发现并解决了一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99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问题涉及18个市(州),目前18个市(州)均报送了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完成时间及责任单位等。
截至4月24日,99个重点问题均已启动整治工作。统计数据显示,全省已搬迁(清拆)一级保护区农户200户、启动搬迁176户、签订协议待搬迁249户、封堵生活污染源排口1个、关闭拆除农家乐1家、对1家企业采取断电措施,完成1条穿越道路防护设施建设。其中绵阳市盐亭县、阿坝州茂县、达州万源市各有1个重点问题完成整治。广元市苍溪县、乐山峨眉山市、乐山市五通桥区加快了取水口优化调整工程。总体而言,成都彭州市、自贡市沿滩区、乐山市马边县整治力度较大。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督促部分市(州)继续完善整治方案,组织专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调研,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保护区划定、设立标识标牌、设置隔离设施等工作。同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调度工作,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的限期整改,对已完成整治工作的开展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