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正向各地征求意见?粤地税局称暂未收到
不可否认,房地产税已离我们越来越近。昨日,据《法制日报》报道,有业内人士称,目前房地产税法草案已有大体框架,正向各地征求意见。昨日,新快报记者也致电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了解情况,不过该局表示,他们暂时未接到这方面通知。
3月份以来,有关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实施方案的消息频频见诸报端。日前,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就在博鳌亚洲论坛上提到,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而这也是政府今年连续六次提及房地产税。事实上,自2011年上海、重庆两地开展试点以后,便有近8年时间未进行较明显的推进。而就目前来看,现在征收房地产税立法一事又被提上日程。
房地产税是财产税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其主要作用是调节收入分配,筹集财政收入。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系教授林江向新快报记者表示,关于房地产税前期的调研和规划已经差不多完备了。但由于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关系到民众的私有财产,要落地并非易事。
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杨卫华也对新快报记者表示,房地产税较难推进,其中对于房屋的信息掌握是难点之一,如果屋主在不同城市拥有房产,当地税务部门就很难了解屋主在其他城市的房屋情况。
林江还提到,房地产税有两个税基,土地和房子,房子的钢筋水泥是贬值的,但土地是升值的。“我们的土地是国家所有,而政府想要征收居民房地产税,但房屋仅有70年使用权,凭什么对地征税?此外,对于已经一次性交完土地使用出让金的业主而言,是否存在双重征税现象?”同时,在房地产税推出之后,现有的房产税需要被取消,而与房地产税有关的税种该怎么被调整,也是大家关心的问题。
目前来看,房地产税已经进入全国人大立法议程,也有税务部门对全国拥有房地产情况进行普查,但房地产税也仅限于“闻风未动”,未能确定正式推行时间。“从技术、数据、手段层面看,房地产税推行阻力不大,”林江如是说。
房地产税征收,究竟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还是无论如何都要征收,都存在巨大大争议。“有人认为,房地产税一开征就要对所有房子收税,但在减税大环境中,这样做不合理”。杨卫华指出,居民基本住宅所需不应该被纳入征税范围,房地产税征收应是按套数或者按面积征收,“假如居民拥有第二套房加征60%税款,第三套全额,才能实现房地产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