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的正规军正在入场
2018年伊始,商业市场上最热门的概念莫过于区块链,从券商到投行、从金融投资到内容媒体,纷纷allin区块链。最新消息,IBM、Uber、谷歌等国际巨头也纷纷进军区块链。与此同时,ICO整个行业存在巨大且无法量化的“泡沫”。那么,该如何观察通证经济(TokenEconomy)引发的行业泡沫,又该以怎样的视角来判断区块链、分布式技术、智能合约这些技术本身的价值所在?
经济学家眼中的区块链
在区块链这一波热潮中,经济学家向凌云算是行业老兵,早在2013年底就对区块链的商业运用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向凌云博士出生在中国、后赴美定居,是著名的投资人、世界卓越华人、金融行业最佳领袖人物、青年经济学家、高级金融风险管控顾问、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邀研究员、斯坦福大学工程学院系统优化实验室中国企业系统优化研发中心研究员。精通国际法、民法、经济法、合伙企业法、税法、证券法。在区块链行业的商业模式设计与合规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熟悉各国法律状况和政策环境。联合国科学技术组织特别顾问、国际经济促进会秘书长、中英美金融家俱乐部创始成员、东盟资本建设联盟名誉主席、美国国际专业管理机构专业教师审核委员会企业管理学教授、贵州省绿色生态发展促进会顾问、丹寨县政府经济顾问等。著有《决胜融资——中小企业融资与成长》、《全球视觉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与经济管理》、《计算机网络与电子商务》、《投资风险与运营管理》、《私募股权投资解决方案》等海内外出版的众多书籍。荣获美国国家投资贸易委员会颁发在中美投资贸易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杰出成就奖”;美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世界华人企业家协会联合授予“世界卓越华人金像奖”;中国国际金融品牌创新峰会授予“中国金融行业最佳领袖人物”、“金鼎奖”等诸多奖项与荣誉。
计算机技术至今已经达到了如此发达的程度,为什么区块链技术仍有生存的一席之地并可以迅速爆发呢?向凌云博士指出,区块链解决了原有计算机技术无法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数据的不可篡改性,且通过分布式存储,黑客攻击的成本非常高。区块链实质上解决的是安全性问题,对内是防作弊,对外是防黑客攻击。
2018年将是“技术+产业”正规军入场的元年
向凌云博士还指出:当前区块链领域的币圈和链圈都充斥着巨大泡沫,各种空气币、权益币、资产币琳琅满目。
2018年是区块链领域重要的一年,是区块链正规军跑步入场的元年。现在看到的很多币都是凭空想象出来的区块链应用场景的项目(如目前技术背景的人做内容交易、食品溯源、供应链金融等),大部分最终都会死掉。原因是,有些搞技术的区块链创业者其实并没有产业背景,比如做区块链+供应链金融的区块链运用团队,可能从来没有接触过供应链金融业务。
大体上,区块链领域的玩家分为两类:一种是底层技术开发,如EOS币;另一种就是商业应用,如PEChain积分链(PECT)、瑞波币(XRP)。今年开始,既懂技术又懂产业的人开始进场了。这些人首先熟悉具体的场景和产业,同时又对区块链技术的理解达到了一定程度——他们将是未来区块链商业应用领域的主流玩家。
技术决定币值的时代已经过去,场景决定技术时代来临
对于第一类底层技术开发的公司,向凌云博士指出,“这一层国内项目不多,竞争力也稍感薄弱,大部分区块链技术都源自欧美,他们从最早的比特币和以太坊一路走过来的,很清楚底层技术的问题所在,也在不断改进中。”
此外,“技术决定币值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没有一条链是因为技术原因而发扬广大,即便是比特币或以太坊,其价值并非源自于技术,而是源于信仰和首创。”
“技术永远是为业务服务的,之前我们总有一种错觉就是——技术指导业务——这是错误的,技术永远指导不了业务,一定是业务来选技术。并且,在应用的场景中,因为种种限制,也很少去选择过于复杂的技术,大都是选择相对简单的技术。”
技术是为场景服务的,能够高效、低成本地解决实际问题就是好的技术。因此,基于场景发行代币,“实实在在解决某个场景中的具体问题,币值就都很漂亮。”比如Ripple币解决银行间转账的结算周期和费用难题,其实质是一种互联网金融交易协议;KodakCoin解决摄影师原创图片的授权和流转收费难题;迅雷链克用户通过玩客云智能硬件分享网络带宽、存储空间等资源获得玩客云共享计算生态下的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原生数字资产;PEChain积分链(PECT)提供的是积分通兑和行业解决方案,是积分资产化、资产数字化、区块链3.0及全球合伙人时代领导者。
“技术应用的核心并非技术本身,而是场景。例如金融的核心在合法合规。”
币链分离后“证币分离”,分解产业应用链条
“客体是标的物,内容是权利、义务和责任,主体就是谁来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在计算机技术视角下,内容就是数据,而区块链技术(如Bitcoin和Ethereum)目前解决的是数据的安全、隐私和共享的问题,但却忽略了主体的法律效力性的问题。
简单讲,也就是数字资产的归属性问题,私钥并非是法律主体,私钥持有人并非必然是数字资产的所有人。我国物权法对物权变动采取的是有因变动原则,也就是说,物权变动的原因必须是基于合法的原因,否则物权变动不具法律效力。
与此同时,这一趋势成为可能的市场环境基础上是“证币分离”。区块链最原始的形态是币链合一的,今天来看,币链实质上已经分离,正从现阶段的币链分离进一步演变为 证币分离——Token是指通证,Coin是指代币,这样商业逻辑才能重构,通证经济的愿景才能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