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银行调整信用卡违约金费率 各家金额标准并不统一
连续逾期违约金或提升
2017年1月1日起,大部分银行在废除信用卡滞纳金,新增信用卡违约金的收费项目。规定持卡人未能在信用卡到期还款日钱偿还本期信用卡的最低还款额度,则要向其收取一定的信用卡违约金。
记者从广发银行官网看到,该行宣布于2018年3月1日起调整信用卡业务违约金收取标准,调整情况如下:违约金将按客户每期账单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的5%收取;如客户连续2个月(含)以上未按时还清每期账单最低还款额,则按客户账单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6%收取违约金;客户不存在连续2个月(含)以上未按时还清每期账单最低还款额的,恢复按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5%收取违约金。同时违约金最低收取限额为:个人单币卡(含公务卡)最低为人民币30元,或美金5元或者港币40元,个人双币卡最低人民币30元,或者2元美金,单位卡最低人民币10元或者美金1元,银行可根据客户综合情况适当下调违约金最低收取限额。
此前,该行的收费标准为:对未按时偿还最低还款额的客户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期账单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的5%收取,个人单币卡(含公务卡)和个人双币卡最低收费为20元。
对于连续逾期用户,工商银行也有处罚措施。该行客服昨日告诉记者,牡丹信用卡(不含准贷记卡)若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偿还最低还款额的,视为逾期,除支付透支利息外,还应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支付违约金,每期违约金最高500元人民币或500港币或500澳门元或100美元或100欧元(其余外币账户按最高100美元等值外币收取)。连续两次(含)以上在到期还款日(含)前未能足额偿还最低还款额的,该行有权停止该卡的使用。
违约金标准有差异
值得注意的是,因央行规定,信用卡的违约金收费标准各家银行可自行协议约定,因此拥有了极大的自主权。只是信用卡的违约金改为一次性收取,不按月复利。
记者昨日查看各家银行官网关于信用卡违约金的规定,标准并不完全统一。
比如交通银行规定,持卡人最低还款额未偿还部分不超过200元(含)人民币或20(含)美元,则银行有权按照10元人民币或1美元的标准向持卡人收取信用卡违约金;持卡人最低还款额未偿还部分超过200元(不含)人民币或20(不含)美元,则银行有权按照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金额的5%向持卡人收取信用卡违约金。
建设银行则称信用卡个人卡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次收取,最低1美元或1欧元或者5元人民币,币种与相应的最低还款额相同,或有协议另行约定的按协议定价,商务卡按全部应还款未还部分的0.5%收取,或另有协议另行约定的按协议定价;招商银行则介绍信用卡违约金收费标准是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最低10元人民币或1美元;上海银行则介绍信用卡违约金收费标准是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最低30元人民币或4美元。
可见多数银行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只是有的银行规定了收费上限,有的银行规定了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