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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广电首发申请未通过 市场运营能力和毛利率等问题存疑

2017-11-30 09:45:00

 

来源:中国网财经

证监会网站昨日晚间公布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7年第56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重庆广电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广电”)首发申请未通过。据了解,重庆广电此次IPO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

值得一提的是,11月29日,在最严发审委的审核之下,3家拟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最终的审核结果是都未获得通过,过会率为零。

公开资料显示,重庆广电是文化产业振兴、三网融合、媒体融合等政策支持的新媒体企业。本次IPO计划募集资金约2.65亿元,用于基于云计算与大数据的新媒体技术平台项目、面向新媒体的移动互联网项目和内容版权采购项目。

发审委会议对重庆广电提出问询的问题集中在五个方面:

第一,重庆广电不直接拥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经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独家授权,重庆广电拥有重庆IPTV分平台牌照和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牌照中有关经营性业务的运营权。报告期,重庆广电IPTV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基础业务,按照行业政策法规要求,基础业务主要由中央IPTV总平台提供的视听节目内容和公司采购或合作的视听节目内容等资源组成,IPTV节目内容经重庆IPTV集成播控平台审查后传输给电信运营商。重庆广电的直接客户为电信运营商而非IPTV终端用户,重庆电信是重庆广电的第一大客户,报告期内各期营业收入占比均超过50%。需说明:(1)资产是否完整、业务是否独立,是否拥有独立的市场运营能力;(2)是否对实际控制人构成重大依赖;(3)如果无法获得重庆广播电视集团的授权或独家授权,是否能够保证业务延续。

第二,根据重庆有线取得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重庆有线的业务类别包括电影、电视剧、娱乐等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从终端用户看,重庆广电IPTV业务与其实际控制人下属的重庆有线的有线电视业务的终端用户都是重庆区域的电视机终端用户;从提供的服务内容来看,均属于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并基于终端用户的需求开发增值服务。需说明:(1)重庆有线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开展情况;(2)重庆有线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与IPTV内容集成运营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3)公司的关联方是否已取得宽带业务资格;如果取得该资格,是否会对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三,根据招股说明书,报告期内重庆广电广告运营业务包括传统广告和新媒体广告。需说明:(1)如何定义和区分传统广告和新媒体广告,报告期两类广告业务的运营模式、收入及毛利率情况;(2)报告期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除发行人)其他广告业务的运营方、运营模式及收入等情况;(3)广告业务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其他广告业务的异同,是否存在潜在同业竞争。

第四,重庆广电2014年至2016年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2.02%、57.39%、61.97%。需说明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第五,重庆广电需说明收购IPTV集成播控平台生产存储部分资产入账后具体折旧年限及残值率,对照向实际控制人以未收购的IPTV播控平台资产7年折旧、3%残值率计算折旧支付播控费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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