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达股份实际控制人被复星投资起诉 要求退回1亿购股款及5625万元利息
10月27日消息 亨达股份(831687 )因1.03亿元股权回顾款及5625万元利息无法退回,公司实际控制人遭股东上海复星平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平耀”)起诉。
亨达股份公转书显示,2010年5月26日,复星平耀向亨达股份注资 11853 万元。在此之前,也就是2010年5月20日,复星平耀与亨达股份的前身(亨达有限及亨达有限原股东)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并约定了股权回购事宜。
2014年 9 月 20 日,复星平耀与亨达股份就股权回购事宜,签订了一份《备忘录》,约定了股权回购事宜。
经过股权转让后,截止2015年1月15日亨达股份挂牌新三板时,复星平耀持有亨达股份1485.33万股,占总股本的15%。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亨达股份主要从事男、女皮鞋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等业务。单存礼、单玉香、王吉万、单玉萍和王国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五位实际控制人之间为亲属关系。
截至目前,亨达股份并未按照事先约定回购复星平耀持有的公司股权。因此,复星平耀将亨达股份5名实际控制人告上法庭,要求退回1.03亿股权回购款以及5625.82万元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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