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歌狂》续制:续集如何“不崩坏”?
“我的舞台我自己建造,要让全世界感到,我的剧本我自己写好,相信自己永远是个主角。”
2002年,12岁的樊常亚第一次听到歌曲《我的舞台》,就被“点燃”了。后来他一口气追完了这首歌所在的52集动画片《我为歌狂》,还买了同名唱片磁带——这个有关一群高中生逐梦音乐、玩转乐队的励志青春故事,还是中国动画此前从未有过的题材。
15年后,当年的出品方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制片人袁峰创办的福煦影视,以及播出平台方企鹅影视在上海联合宣布,这一承载了一代人国漫记忆的经典IP将被重制。
福煦影视CEO袁峰7月11日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表示,所谓重制事实上并非翻新而是续作,计划推出两季网络动画加一部院线动画电影。目前已经启动前期工作,包括创作和商务的前期部分,虽然尚不能敲定上线时间,但希望2018年能够和观众见面。
国漫粉樊常亚很感慨,既期待,又很怕续集“为了迎合市场喜好而丢了这个IP最初的样子”,毕竟不适当的商业化对IP的“腐蚀”不乏其例。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我为歌狂》老粉里做了个小范围调查,“不要崩坏”,是他们对续作的共同要求。
而作为国漫商业化尝试的先锋,一方面《我为歌狂》回归是近两年国漫崛起的时代缩影,另一方面,对于新的出品方来说,IP开发如何实现商业化升级,满足老粉情怀需要,同时赢得95后甚至00后一代人的口碑,是摆在面前的很现实的问题。
“最早”商业化实践
如今国漫界乃至整个泛娱乐产业人人挂在嘴边的IP全产业链开发,早在世纪初,就被《我为歌狂》成功实践了。
袁峰透露,整体项目投资额为1600万元,这在当年不是一笔小的数目。最后,动画片成为了2002-2003年全年电视台收视冠军,剧情中融合了四个广告植入,同名系列小说售出100万册,歌曲创作者胡彦斌借此年少成名,此外还有漫画、单机游戏、临时授权、舞台剧等等,形成了当年风靡全国的文化现象。
胡彦斌2014年曾对媒体表示,《我为歌狂》原声大碟销量700万张,一张唱片可以赚十元,盈利是7000多万元。虽然整个项目的盈利情况并未对外公开,但从唱片一项对当时项目商业化运作的表现也可见一斑。
老粉钱晓晓说,那时候好看的动画片都来自日本,《我为歌狂》算是横空出世,加上校园故事能让人感同身受,人物颜值高,歌曲又特别好听,吸粉属于正常。她看了动画片,买了同名小说,买了磁带,默默抄歌词学里面的歌曲。
她不知道,这正是袁峰商业化运作想要的效果,在没有泛娱乐和影漫游联动概念的当时,他和团队只是单纯地认为,动画片是所有影视拍摄手法中的一种技术,为什么不尝试延伸到各种各样的娱乐形态?
“当时我和所有的创作人员说,我想要一样东西,就是2002年之后,有一种文化现象叫《我为歌狂》。我想要一个事件,至于它是影片,是小说,是唱片,还是舞台剧,不重要。”袁峰表示。
“当年的各方真的是拿出了12分的合作意愿,唱片公司、胡彦斌、出版社等任何一家单位都拿出了他最好的状态。”袁峰表示,项目在时间码上掐得很准,影片开播,上图书、上唱片、上漫画等等,所有周期的拉开完成都是在同一天晚上,而且是在五六个月之内,突然之间全部释放进去,从而形成了一个燃点。
袁峰表示,续集仍要保持这种“分兵合击”的节奏,而“分”很容易,难的是“合”。“现在的人越来越多有风险意识,大家更多的会推脱观望,不愿先行。”
另一个难点是,如何回到当初“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状态。袁峰透露,当年团队特别年轻,做制片人时他28岁,主创大多20岁左右,编剧刚刚大四毕业,还有很多都是大一的孩子,团队因此有个外号叫“大一杀手”。
“时隔16年,大家都很大了,我这次作为这部戏的制片人,最主要的就是如何把我自己沉浸在高中这样一个状态去做,如何再去感受到创作上面的兴奋点,让大家回归到这个状态。”袁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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