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健康标准正式纳入国家环保标准体系
为贯彻《环境保护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有关精神和要求,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环境保护部日前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人体健康水质基准制定技术指南》和《环境与健康现场调查技术规范 横断面调查》,这标志着环境与健康标准正式纳入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环境与健康管理是环境保护事业的重要组成,环境与健康标准纳入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是“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的客观需求,两项标准的发布是推动环境与健康管理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一项有益探索,对于增强不同调查研究结果之间的可比性、科学认识环境与健康之间的关系、完善我国环境标准体系、提升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指南》适用于我国地表水和可提供水产品的淡水水域中污染物质长期慢性健康效应人体健康水质基准制定,规定了数据收集和评价、本土参数确定、基准推导、水质基准审核4个步骤。
《规范》适用于特定时点或时期,针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活动导致环境污染开展的环境暴露和人群健康的调查,明确了环境与健康调查须遵循空间匹配性、时间关联性、人群一致性、指标匹配性、样本代表性和对照区的可比性6项基本原则,规范了预调查和正式调查工作内容和程序。
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总体部署,继续加强环境与健康相关管理规范类标准研究制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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