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票据市场需要怎样的运行框架
自1980年代初期我国恢复办理商业汇票业务以来,票据市场不断发展成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我国票据承兑余额和承兑发生量分别为9万亿元和18.1万亿元,分别比2001年增长了16倍和13倍;票据贴现余额和交易量分别达到5.5万亿元和84.5万亿元,分别比2001年增长了15倍和45倍。
票据市场的迅猛发展,对我国实体经济、金融体系改革与创新以及社会信用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2016年上海票据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票据市场进入标准化场内交易的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变化有必要对我国的票据市场框架体系进行进一步研究。
票据市场框架体系的构成
所谓票据市场框架体系,是指票据市场关联组织、结构及其关系的总称。它包括票据市场体系、票据市场组织体系、票据交易体系、票据市场参与主体体系、票据制度体系、票据服务体系、票据产品体系、票据创新体系、票据信息体系、票据IT体系、票据价格体系、票据监管体系等部分。
票据市场体系是指票据市场按照功能定位进行划分,由票据承兑市场、票据贴现市场、票据转贴现市场、票据再贴现市场、票据创新市场、票据经纪市场、票据评级市场七个子市场组成。
票据市场组织体系是指票据市场的管理结构和行政功能,在组织层级上包括从央行到商业银行的自上而下模式;在实际的参与方商业银行内部,也包含由总行-分行-支行的层层下达的上下模式,或者总行管理-分行经营的扁平化模式。
票据交易体系既包含了承兑外的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传统产品交易行为,也包括票据资管、票据证券化、票据理财、区块链票据、产业链票据、衍生票据等创新产品交易行为,还包含了在票交所模式下所有交易行为的规则演化和更新以及规范的地方、行业和经纪平台。
票据市场参与主体体系分为直接参与主体和间接参与主体,前者包括企业、商业银行和财务公司、央行(再贴现)等可直接参与交易的主体;后者包括票交所、区域或行业票据及经纪中心、证券公司、保理公司、评级公司、担保公司等服务主体,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个人等投资主体,央行、银监会等监管主体。
票据制度体系包括四个层面:一是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层面,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二是监管层面的有关规定,包括支付清算管理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管理办法等;三是票据行业自律文件,包括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规范、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票据行业自律公约等;四是票交所成立后的有关规定,包括以票据交易管理办法为核心的一系列配套制度;五是商业银行自身关于票据的相关制度、规定和业务流程等。
票据市场服务体系包括票交所提供集中报价交易、托管清算等服务,第三方机构提供市场评级、增信、保险等服务,票据中介提供撮合、配对和信息等服务,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等服务。
票据产品体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切分:一是从票据形态上看,分为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以及未来基于区块链的数字票据;二是从票据功能来看,产品链侧重于从票据的多功能服务角度出发,通过不同的排列组合形成完整的解决方案;三是从服务产业出发,可以通过做大商票的方式形成完整服务某一产业上下游的专项虚拟票据产品,比如军工票、化工票、钢铁票等;四是从产品定位来看,分为传统的交易型票据产品、资管型票据产品、理财类票据产品等。
票据创新体系要有既定的创新目标和关键的配套机制,目标主要设定为创新的目的、意义和着力点,配套机制包括票据交易管理机制(含准入、惩罚、退出等机制)、价格机制、做市商机制、平准基金机制等,机制是保证创新实施的关键保证。
票据信息体系侧重于数据的获取、搜集、分析和利用,从数据属性上分为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现行使用较多的包括文本、图表、语音等非结构化信息。信息本身只是简单的“生产资料”,需要借助人、机的智慧去激活,借助计算机工具产生生产力。
票据IT体系是指在票据市场发展中所有借助IT技术实现的信息系统,从业务角度分为事前判断、事中业务和事后分析系统;从应用管理方角度分为票交所系统、各商业银行系统、企业系统、ECDS系统;从技术架构角度分为桌面系统、Web系统、移动终端系统等;从系统功能角度分为信息类系统、业务类系统、管理类系统等。
票据价格体系是指在票据市场不同体系中反映流通和价值的总体评判,比如承兑有承兑费率,贴现有贴现价格,转贴现有转贴现价格以及创新价格等。
票据监管体系一方面由银监会统一管控,建立由上而下的监管模式,另一方面所有的票据市场参与方也有自身内部的监管职责和组织架构,形成内外呼应的有序结构。再一方面就是票据业务风险防范和监管体系。
票据市场框架体系建设总体构想
票据市场架构体系中的各个子体系既互相联系又相对独立。推进票据市场架构体系建设既要做好顶层设计,也要关注各子体系的建设。一方面要着力完善票据市场的基础设施,推出集中统一的制度、标准、系统、规范等,同时要明确建立多层次、互补性的全方位基础设施,更好地落实集中统一的目标,要加强票据市场组织、推进票据法修订、丰富票据市场品种等;另一面要统筹协调,推进票据架构体系中所有子体系的市场全面、均衡、健康发展。
(一)健全票据市场的基础设施
1、加强票据市场组织建设
建议设立票据市场相关管理组织或委员会,统筹票据市场体系建设,制定票据各子市场的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及长短期目标,组织实施各票据子市场之间的协同发展,建立负责票据交易、登记、清算的交易所组织,推动地方、行业、规范的民间票据平台合规发挥作用,维护票据市场的长期、稳定运营;建立相关行业公会,制订行业自律守则,以规范行业发展。
2、丰富票据市场交易品种
首先,需要进一步稳步推进票据承兑子市场的发展,提升票据承兑子市场、票据贴现子市场在票据市场体系中的占比;其次,采用优惠的政策措施推进商业承兑汇票的发展,提高商业承兑汇票在票据贴现、票据转贴现、票据再贴现等市场的占比;再次,应积极创造条件全面开放融资性票据,推进银行本票业务的发展,创新商业本票、无担保票据等新型交易品种。
3、加快推动票据市场电子化进程
一方面需要从源头上推进票据市场集中化、标准化交易,提升票据交易效率与安全性;同时各商业银行需进一步优化自身内部系统与票据交易所平台对接,以尽快实现全市场票据的无纸化交易;另一方面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数字票据已呼之欲出,票据交易所需要进一步完善系统规划,在技术论证的基础上建立全国统一的数字票据发行和交易平台。
4、加快推进《票据法》修订工作
目前《票据法》对于“票据真实贸易背景”的规定,限制了票据市场的发展空间,虽然央行2016年第224号文件对于电子商业汇票贸易背景要求有所放宽,但对于融资性票据的发展仍然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有必要从立法层面完善票据市场的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研究与创新票据市场监管框架,构建有利于票据市场发展的法律环境。
(二)丰富与规范票据市场参与者的职能
1、调整票据专营机构职责
目前已有部分商业银行设有票据业务专营机构,每家专营机构在票据业务领域的职责、权限各有差异,基本集中于票据转贴现、回购子市场和票据再贴现子市场,个别票据专营机构还负责票据贴现子市场的管理工作。从票据市场体系的角度看,目前商业银行的票据专营机构是狭义票据专营机构,需要推进票据经营机构调整经营范围,覆盖票据的全产品、全生命周期,以全面对接实体经济服务需求。
2、发展专业化票据经纪市场
对于票据经纪行业设立统一的准入门槛和业务标准,明确相应的监管机构,积极发展票据鉴证、咨询、撮合、报价等经纪服务,鼓励和培育部分票据经纪量大、业务发展规范、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和市场认同度高的票据经纪机构进一步发展壮大,以推动票据市场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3、推动第三方的评级市场
通过建立全国性票据市场评级机构,并结合票据市场的特点,对票据承兑主体、贴现主体等信用主体进行多层次、系统性、动态化的信用评价与管控,可选择或组建专门为票据市场服务的专项评级机构,并进一步提升票据市场各参与主体的参评意识,为票据市场投资提供权威、科学的投资依据,进一步规范票据各子市场的运行。构建全国性、一体化的票据市场评级体系将为票据各子市场的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三)加快全国统一规范的票据信息平台建设
1。建设标准化、覆盖面广的信息采集录入子平台
信息采集录入子平台应来源广泛,实现各数据源平台数据的接入汇总,并拥有海量相关非结构化信息,可按“科学规划、统一标准、规范流程”原则,统一采集归口,利用数据信息技术建立索引,实现信息资料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实现信息集中管理,并建立数据质量控制机制,提高分类数据的准确性。
2。打造模型化、手段先进的信息分析预测子平台
可建设包含市场主体偏好指数、票据结构趋势指数、信用指数等组成的指数体系。通过该体系,运用科学模型建立宏观经济预警、区域监测评价等系统,从而对票据信息数据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精细化、准确系统的分析,并展示出区域市场主体的发展情况。同时,能对机构交易行为和合规信息进行动态分析,并提供个性化、可定制的直观展示功能。通过科学预测预警方法建立一系列量化分析模型,实现票据市场预警,更好地刻画票据市场的运行趋势和情况。
3. 实现智能化、实效性强的信息资讯发布子平台
信息资讯发布自平台要实现智能分类、科学发布,高效共享,建立业务库、案例库、营销库、经验库、文化库、知识库,实现集中展现各类报表、信息功能。
(四)加快票据产品创新和应用的速度
1、重新认识票据的产品定位
随着票交所的发展,票据将趋近于债券等标准化产品,其融资属性和资金化属性将进一步扩展,一方面持票人可以以货币的形式直接转让支付,从而降低整个融资链的成本,另一方面要充实票据资产交易经营内涵,提高资金的运作和回报效率,再一方面也打通同业投资渠道,打造新型理财产品和工具、吸引客户投资以获得更加广泛资金来源。
2、升级产品创新的内涵
一是可以实现票据与信用证(银行保理等)的组合国际结算业务和“1+N”商业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组合业务,提高票据的应用领域,并可以贴现电子票据集合资产为依托,设立特殊目的机构(SPV)发行资产支持票据(ABCP),扩大银行票据融通资金来源;二是推动多元化票据衍生品发展和试点,包括远期票据贴现和转贴现、票据贴现期权和转贴现期权、票据转贴现利率互换和转贴现期限互换(掉期)等,还可根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集约化管理已贴现票据,实现票据资产证券化等创新
3、加大与互联网金融的跨界融合
一是规范互联网创新票据业务的应用,鼓励互联网金融为符合国家产业导向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和家庭居民提供多样、灵活的票据融资、票据理财等金融服务,支持互联网金融与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跨境贸易等加强票据融资业务领域的融合发展,以提供更有效率票据融资服务的方式促进相关行业转型升级;二是与互联网金融的跨界融合将有望实现突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深入发展,使得互联网企业掌握越来越多的金融经营权,并获得了相对宽松的监管空间,以系统的信息共享和快速传播来加快实现资产负债与客户需求的双对接,实现票据资产管理业务的落脚点由让客户“看得见”向“看得清”转变,推进票据资产类业务的转型和在全市场的接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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