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科技发澄清公告,驳斥关于《传奇》IP授权的负面传闻
近期,受与韩国娱美德签订“传奇”IP授权许可合同的影响,新三板创新层企业时光科技(833857)开启了暴涨模式,二级市场股价在两个交易日内上涨了近35%。然而,在受资本市场一片看好的同时,一些媒体也对本次“传奇”IP授权合同的合法性产生了质疑,认为娱美德在未和著作权共同所有人ACTOZ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在中国大陆地区进行“传奇”的单方面授权和改编权的许可是侵害其共同著作权人权利的无效合同。
针对这一质疑,时光科技停牌数日后发出了澄清公告,分别从“娱美德专声明”、“法院判例”和“中国相关法律条款”三个方面对上述媒体质疑进行了澄清。
公告表示,涉及授权方娱美德已经就报道内容出具了专项声明函,澄清了其与 ACTOZ的关系以及涉及合同标的MirIP(热血传奇)的授权的有效性、合法性,进一步阐述了娱美德本次合同授予上海时与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与光网络”)的权利是合法有效的,不存在侵 犯他人权利行为,ACTOZ 作为“传奇”游戏的共同著作权人无论根据中国还是韩国的法律均无权阻止娱美德对时与光网络的授权,ACTOZ 的声明不属实,存在大量误导性内容,违反了中国和韩国的著作权相 关 法 律,并就此在新浪游戏等媒体发布了澄清声明和新闻。
针对媒体报道引用的恺英事件,时光科技在澄清公告中表示,韩国法院早前已在诉前禁令裁定中确认了娱美德向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授权“传奇”游戏是正当的行为,驳回了ACTOZ 的禁令申请,并且指出 ACTOZ 以娱美德已和第三方签约为由申请诉前禁令,系属于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达成一致的行为,违反了韩国著作权法,是不被允许的行为。另外,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 2016 年8月5日先行裁定停止履行娱美德与恺英之间于2016 年 6 月 28 日签订的许可合同属于诉前行为保全裁定,而不是确定的生效判决,目前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正在审理本案,尚未作出最终判决。因此,相关媒体报道引用该事件作为时与光网络与娱美德本次签署的“传奇”IP授权的质疑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除此之外,时光科技还列出了相关法律条文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时光科技认为,依照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因此,中国法律对于共同著作权人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著作权权利并不要求必须事先协商一致,而在此次时与光网络与娱美德签署合同的过程中,娱美德表示ACTOZ 并没有提出任何正当理由反对协议的签署,本次签署合同并不违反中国法律有关规定。
有观点认为,包括恺英网络、时光科技等在内的许多中国游戏企业与娱美德签订“传奇”授权合同后,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负面报道和阻力,其中的原因很可能是各方的利益博弈,因为“传奇”这个IP的价值蛋糕实在太大了,毕竟仅一个传奇游戏就已经造就了娱美德、亚拓士、盛大等五家游戏上市公司。
说起利益博弈,就不得不提到娱美德、ACTOZ、盛大和“传奇”之间的关系。在娱美德创业之初,ACTOZ投资了娱美德,随之在“传奇”开发出来之后,就顺理成章的获得了“传奇”的全球发行代理权,而其后又将中国区域的代理权授予了盛大,后来ACTOZ以股份为代价,从娱美德手中获得了传奇的部分著作权,成为了共同著作权人。更为关键的是,盛大也通过收购股权,成为了ACTOZ的控股股东,从而能够对ACTOZ的决策施加重大影响。
在这样一个利益关系下,娱美德将传奇IP授权给除盛大之外的中国大陆游戏企业时,必然会受到来自ACTOZ及其他方面的阻击也就不足为奇了。相信在法治社会的背景下,合法者的权益最终会得到合法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