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组织开展2017年一季度电力直接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各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
为积极探索我省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化建设,发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作用,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陕发改运行〔2014〕1174号)的精神,并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2017年上半年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项公告》的要求,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开始组织开展2017年一季度电力直接交易集中竞价交易。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电力直接交易集中竞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场主体
1.购电方:省发改委公示的符合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详见附件1);
2.售电方:省发改委公示的符合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详见附件2);
3.输电方: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
二、交易规模
电力直接交易集中竞价工作以季度组织开展。一季度,按照关中陕南、榆林(含神木县、府谷县)两个区域分别组织,交易电量21.2亿千瓦时,其中:关中陕南地区交易电量为16.5亿千瓦时,榆林地区交易电量4.7亿千瓦时。
三、交易申报及出清
各市场主体登陆陕西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http://pmos.sn.sgcc.com.cn)进行购售电主体的电量及电价申报。集中竞价交易申报及出清规则详见附件3。
四、交易时间安排
1. 2017年2月21日9:00-15:00,各市场主体登陆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进行电量、电价的申报。
2.2017年2月22日9:00-17:00,交易中心将集中竞价直接交易形成的初步无约束结果送相关调控机构进行送出电厂电量安全校核。
3.2017年2月23日9:00-17:00,交易中心将经过安全校核的有约束交易结果,向省发改委上报并进行审核确认。
4.2017年2月28日,交易中心通过交易平台公示集中竞价直接交易结果。
5.2017年3月31日,交易中心根据交易结果在电力交易平台生成电子版合同,报送省发改委、西北能监局备案。
四、联系方式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刘姝玮 029-81002594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吴 蓓 029-81002911
魏海波 029-81002912
附件1:参加2017年一季度陕西省集中竞价直接交易发电企业名单
附件2:参加2017年一季度陕西省集中竞价直接交易电力用户名单
附件3:2017年一季度陕西省电力直接交易集中竞价有关事项的说明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