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加快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落实
中新网北京2月16日电(汤琪)1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在全国高级法院政治部主任会议上提出了2017年的一些工作目标,并对重点工作提出意见。他表示,今年将落实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尽快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
徐家新强调,对只拿待遇不愿尽责、担当不够不敢尽责、能力不足不能负责、违纪违规惩戒问责的法官,及时退出员额,不办案或办案达不到要求的领导干部,要自觉退出员额。
加强和改进队伍管理工作
——“裸官”、领导干部兼职等专项整治
会议指出,全国高级法院的队伍建设要继续抓好超职数配备、“裸官”、出国(境)管理、领导干部兼职等专项整治。
近年来,法院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对此,徐家新表示,亡羊补牢,时犹未晚,各级法院要认真反思发生问题的原因教训,查找队伍管理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队伍管理工作。
尽快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
——对只拿待遇不愿尽责的法官及时退出员额
会议指出,全国27个省区市和生产建设兵团已完成首批员额法官选任工作,目前尚未完成的地区要按照中央确定的程序和条件,加快推进、尽快完成。
徐家新强调,已完成首批员额法官选任的省份,要健全完善法官员额的省级统筹、科学调配和动态退出机制,科学核定各个法院员额,坚决纠正核定比例就高不就低、案多案少一个样等问题。
同时,对只拿待遇不愿尽责、担当不够不敢尽责、能力不足不能负责、违纪违规惩戒问责的法官,及时退出员额,不办案或办案达不到要求的领导干部,要自觉退出员额。
加快推进法官工资制度改革
——加快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落实
会议指出,截至2017年1月24日,已有北京、河北、吉林、上海、江苏、广东、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11个省市完成法官单独职务等级确定工作,1036个法院落实法官工资改革,约占30%。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督导全国法院实施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确定入额法官单独职务等级,并配合中组部研究制定法官单独职务序列规定、法官等级比例设置办法和法官等级晋升办法,督导各级法院配合人社、财政部门,落实法院人员工资特别是绩效考核奖金核定发放政策。
徐家新表示,对于2011年7月至2015年2月新任法官和等级晋升的法官,要落实审判津贴补发政策,各高院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落实,把好事办好办实。
要推动审判力量向基层倾斜
——切实解决边远艰苦地区法官青黄不接等问题
会议指出,2016年,基层法院审执结案件1688.5万件,占全国法院办案量的85.3%,任务重、压力大,案多人少矛盾突出。
过去,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法院,有的存在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有的因当地财政困难存在不让招人的问题,导致编制不满、人员不足。
对此,徐家新强调,关心基层、支持基层,要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把更多审判资源配置到基层,要结合地方法院人员省级统管,积极推进法官员额省级统筹,使法官员额分配向基层倾斜。
他还表示,要认真落实近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把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录等倾斜政策用足用好,切实解决边远艰苦地区法院审判人才缺乏、法官青黄不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