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林废弃物发电产业的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在1月8日于南宁举行的中国农林废弃物能源化利用高峰论坛现场,来自河南、湖北、湖南和广西的4个县集中签约,计划引进农林废弃物发电项目,进行废弃物再利用。
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形势严峻,如何将农林废弃物进行能源化利用,正越来越受到重视,多名专家认为,这一产业在我国正迎来加速发展期。
农林废弃物利用前景广阔
我国发展传统能源面临两个重要限制因素,一是能源本身短缺,二是生态环境的污染十分严重。风能、太阳能在2015年丢弃电量是500亿度电,在大额资金投下去的情况下,还要面临能源损失。农林废弃物发电是生物质发电的形式之一,与传统火电相似,除了燃料属性不同外,发电原理相同、生产方式及电能质量与火电没有差别。
自2006年我国诞生第一个农林废弃物发电企业以来,中国已投运和在建的农林废弃物发电项目302个,年处理农林废弃物近9000万吨,节约标准煤2000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5000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5000万吨/年,通过燃料采购每年为农民直接增收270亿元,不仅产生了较大环保效益,还在一定程度遏制了秸秆露天焚烧,发展了农林业循环经济产业链。目前,中国每年尚有1.8亿吨农林废弃物需能源化利用,这一产业前景广阔。
“除环保功能外,利用农林废弃物发电还能通过上下游产业链和就业带动,为项目区农民带来收入。”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院长骆仲泱说。
以1月7日刚刚投运的广西扶绥农林废弃物发电项目为例,总装机规模2万千瓦,每年可处理甘蔗叶、蔗渣、桉树树皮、稻草等农林废弃物30多万吨,通过燃料采购,每年增加当地农民收入9000多万元人民币,可节约标准煤6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18万吨/年。
农林废弃物发电产业的融合发展,正在日益拉长环保惠农价值链
面对从垃圾围城到垃圾围村的窘迫现实,面对一处处“乡愁”变“乡臭”的严峻态势,以发电为主要形态的农林废弃物能源化利用产业在我国应运而生。据理昂生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郭振军介绍,凡是农林废弃物发电企业落户的地方,围绕电厂产业链上下游提供原材料收集和相关劳务服务便成为当地农民就业的重要渠道和收入的重要来源。农林废弃物发电产业“小买卖,大惠农”“小电厂,大生态”“小产业,大民生”的行业特征日益凸显。
电厂进了村,秸秆变成金。各大农林废弃物发电企业扶持起来的农林废弃物收集商,用专业的收集打捆机械,将稻草、麦秸、棉梗、甘蔗叶、花生壳、树皮就地压缩成型,然后源源不断地运往电厂,彻底切断了农林废弃物对农村土壤、水源和空气的污染。
坐落于湖南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理昂生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农林废弃物发电产业融合发展的领军企业。纵向上,他们融合农林废弃物收集商、上下游设备提供商,形成了良好的共生共荣体系。他们与燃料收集商结成休戚与共的利益共同体,不断引导他们提高燃料品质。在横向上,他们与所在工业园区的其他产业良性互动,结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在广西贵港,他们的电厂通过给园区的林产品加工企业集中高质量稳定性供热,使整个园区由处处冒烟到一根烟囱对外,实现达标排放,同时使园区各林产品加工企业不再因天气、季节、昼夜等因素停产,成倍提高了林产品加工基地的产出规模,反过来又为电厂提供了更为充足的原料补给,探索出了一条林业废弃物能源化利用的有效途径。
在安徽宣城的郎溪县,他们的电厂通过集中燃烧农作物秸秆,让全县不再滥烧乱弃,同时通过给园区的纺织工业企业集中供热,推动整个园区清洁排放。另一方面电厂大规模回收利用纺织企业排放的污水,燃烧纺织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泥,走出了一条集成消纳、循环处理废弃物的产业发展模式。
这种横向和纵向的融合,彰显了农林废弃物发电产业的无限生机和希望。
理清“农林废弃物发电”与“农林生物质发”的边界,把“能源锅”里的“环保饭”做得更香
农林废弃物发电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发电和气化发电。但由于缺乏配套政策,无论在国家产业分类上还是在实际工作中,我国目前通常将“农林废弃物发电”与“农林生物质发电”划上等号。而业内人士越来越强烈地感到,只有严格将二者区分开来,才能确保农林废弃物发电产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从理论上说,农林废弃物发电只是农林生物质发电的一部分。它们之间有三个显著区别:
一是燃料的选择不完全一样。生物质发电包括直接消耗木材和直接处理能源草、能源林等主动型生物质的发电,也包括农林废弃物等被动型生物质的能源化利用。而农林废弃物发电所采用的燃料,则完全是农林生物质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基料化以及其他方式的能源化利用之后的废弃物,处在资源利用的最末端。
二是产业属性不完全一样。广义生物质发电着眼于发电,其产业属性的侧重点在新能源行业;农林废弃物发电着眼于处理农林业生产“垃圾”,化害为利,其产业属性的侧重点在环境保护。
三是效益偏重不一样。广义生物质发电把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放在首位,而农林废弃物发电则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作为根本的价值追求,其宗旨和目的就是站在资源循环利用的最末端,推动用无可用的废弃物进入再循环、再利用,在此基础上兼顾经济效益。
中科院广州分院副院长吴创之认为,如果叫“农林生物质发电”,这个产业就应归类为能源产业,就要接受能源产业的各项政策调控,也就有义务接受产能调节和电价调节。如果叫“农林废弃物发电”,这个产业就应归类为环保产业,就要以环保产业政策调控为主。
我国农林废弃物发电产业目前的总发电量在整个电力产出中占比不到1%,它的主体价值不是因为它能发电,而是因为需要它做环保。形象地说,农林废弃物发电产业是环保“下”的能源“蛋”,能源外壳环保“芯”,“能源锅”里的“环保饭”。
所以,面对目前频发的“弃风”“弃光”现象和水电、煤电的限产、限建,农林废弃物发电一刻也不能被“弃”被“限”。解决这个矛盾,就要旗帜鲜明地让这个产业回归“农林废弃物发电”本位,更加突出其环保惠农产业属性,用环保惠农政策调控产业发展。
专家呼吁正视农林废弃物发电产业环保惠农成本的增长,给予产业链环节更多明确稳定的政策扶持
与农林废弃物发电产业显现出的巨大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比,这一产业的相关企业在经济效益上却大多处于比较艰难境地,甚至有不少企业难以为继。业内人士普遍反映,农林废弃物发电企业大多面临着“燃料贵亏死、污染大冤死、维护难累死、发电少拖死”的怪圈。
目前,农林废弃物发电企业平均每度电所消耗的燃料成本在0.45元左右,按市场平均脱硫燃煤电价0.40元/千瓦时结算,所得收入尚不足以抵消燃料成本,这就是所谓“燃料贵亏死”。每当雾霾等气象灾害来袭时,所有带烟囱的企业都会成为污染嫌凶。尽管农林废弃物发电企业绝大多数都能够实现超低排放甚至零排放,但因为它的“冒烟”,常常也被勒令停产,这就是所谓的“污染大冤死”。加之农林废弃物发电是一个特殊的新兴产业,每一座电厂都会因燃料品种、结构、水分的差异而需要个性化设计和个性化定制设备,不同项目无法实现简单的规模化复制,设备运行中也常常会因为燃料品种与结构以及气候、地域、季节等因素的不同而出现各种疑难杂症,导致各种非计划停炉发生,这就是所谓“维护高累死”。在目前不变成本下,农林废弃物发电企业最低限度的盈亏平衡点在年发电小时数不低于6000小时,而因维护停炉、限产停炉、事故停炉等因素的影响,许多企业发电时间达不到这个平衡点,这就是所谓“发电少拖死”。
上海证券交易所原首席经济学家胡汝银认为,要让农林废弃物发电产业摆脱这些困境,要扶持农林废弃物发电行业,应当在政策扶持上给予优先考虑。首先要保持全额收购和电价补贴政策的稳定和持续,给行业吃一颗定心丸。其次对于现有的行业税收政策,建议税务部门结合行业燃料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优化,在项目不掺煤的前提下,允许农产品收购发票对所有农林废弃物品种全覆盖、收购对象全覆盖,允许所有农林废弃物燃料品种全部进入农产品目录和增值税、所得税优惠目录,破除长期困扰行业发展的难题。
农林废弃物发电企业最大的成本是燃料收集成本,随着物价和劳动力成本的提升,这部分“惠农”成本正以年均10%左右的速度增长。业内专家提议,政府有必要出台更加灵活的成本补偿机制,减轻企业不能承受之重。对新上项目应在投产3个月后即纳入国家电价附加补贴目录的申报(目前申报周期在1年以上),以便及时发放电价补贴,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目前,安徽、江苏、山东等省和东北都相继出台了对秸秆收集处理的补贴标准,建议国家在总结这些省份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予以推广,引导农林废弃物发电企业所在的各个省份将这一补贴政策普及化、常态化。许多秸秆收集商反应,农林废弃物收集运输成本高,建议国家比照其他农产品运输优惠政策,对农林废弃物运输车辆开放绿色通道,免收各类公路通行费。应将秸秆运输农用车、破碎机、打包机等机械全面列入农用机械范围,享受相应的农机补贴政策。
广西科学院研究员黎贞崇呼吁,要加大科研力度,形成梯度开发、综合利用、叠加增效的绿色发展新格局。要系统研究和实施延长农林废弃物发电产业链问题,将农林废弃物发电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纳入各类科技发展规划,支持国内研究机构和企业在农林废弃物发电核心技术方面提高创新能力,增强我国农林废弃物发电产业的造血功能,走出一条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自我循环的良性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