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关于平抑煤炭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备忘录的通知》
1月11日,网上流传了一份由国家发改委、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下称“中煤协”)、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平抑煤炭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备忘录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显示,为促进煤炭及相关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平抑价格大幅波动,保障上下游产业健康发展和经济平稳运行,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平抑煤炭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备忘录》(下称《备忘录》)。中煤协一位内部人士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证实了该文件的存在。
《备忘录》显示,2016年到2020年期内,在煤炭综合成本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煤炭市场发展情况等因素,按照兼顾煤电煤钢双方健康稳定发展的原则,原则上以年度为周期,建立电煤钢煤中长期合作基准价格确定机制,以重点煤电煤钢企业中长期基准合同价为基础,建立价格异常波动预警机制。同时,《备忘录》将动力煤价格划分为绿色、蓝色、红色三种情况:
绿色区域(价格正常),是指价格上下波动幅度在6%以内(以2017年为例,重点煤电企业动力煤中长期基础合同价为535元/吨,绿色区域为500~570元/吨);
蓝色区域(价格轻度上涨或下跌),是指价格上下波动幅度在6%~12%之间(以2017年为例,蓝色区域为570元~600元/吨或470~500元/吨);
红色区域(价格异常上涨或下跌),价格上下波动幅度在12%以上(以2017年为例,红色区域为600元/吨以上或470元/吨以下)。
《备忘录》指出,当动力煤价格位于绿色区域,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不采取调控措施;当价格位于蓝色区域,重点加强市场监测,密切关注生产和价格变化情况,适时采取必要的引导措施;当价格位于红色区域,启动平抑煤炭价格异常波动的响应机制。
具体的响应机制包括价格异常上涨时,有关部门投放煤炭储备,加强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等;煤炭价格异常下跌时,煤炭行业协会引导会员企业以销定产、不低于成本销售煤炭,电力、钢铁行业协会引导会员企业按合理价格采购煤炭等。
同时,《备忘录》还指出,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和价格走势,制定供需调节预案,科学实施2276个工作日减量化生产制度,当价格过快上涨时,有序释放煤炭产能;当价格过快下跌时,有序减少煤炭产能释放。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文件的落款日期是2016年12月29日。
2016年下半年,因去产能等多种因素影响,煤价出现暴涨。素有煤炭行业“风向标”之称的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环渤海地区发热量5500大卡动力煤的综合平均价格;BSPI)曾连续十八期上涨。后来,国家发改委和中煤协等部门采取了诸多相关措施来保障煤炭供应、稳定了煤价。1月11日最新发布的BSPI报收于592元/吨,周环比下行1元/吨。
有煤炭业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该《备忘录》意味着煤价可能在短时间内不会出现大浮的波动,早前曾预测的今年春季供暖期结束后煤价会出现大跌的情况可能也不会出现了。也有业内分析人士称,预计该政策在2017年是可以执行下来,但可能不是长久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