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解读《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现就《规范条件》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题1:《规范条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再生铅是我国铅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9月,工信部、环保部联合发布了《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为推进再生铅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环保水平,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十三五”以来,再生铅产业发展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方面,《中国制造2025》、《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相继出台,对再生铅产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主要针对已经通过环保核查的再生铅企业才能申请,由于环保部从2015年开始不再组织对再生铅企业进行核查,因此,《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难以实施。此外,随着再生铅产业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相关政策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因此,对《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适时进行修订并出台《规范条件》,既是落实《中国制造2025》、促进工业绿色发展的需要,也是行业规范发展的需要。《规范条件》发布实施后,《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将同时废止。
问题2:《规范条件》在生产规模、工艺和装备方面要求有哪些变化?
《规范条件》与原《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相比,在生产规模、工艺、装备方面要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变化:
一是《规范条件》按照预处理或预处理-熔炼等不同工艺分别提出了不同的规模要求。《规范条件》明确规定“废铅蓄电池预处理项目规模应在10万吨/年以上,预处理-熔炼项目再生铅规模应在6万吨/年以上。”而原《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规定“新建再生铅项目必须在5万吨/年以上(单系列生产能力)”
二是生产规模要求适当提高。《规范条件》在原《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规定5万吨/年的基础上,根据行业的发展情况,提高到6万吨/年。
三是增加了对预处理产物利用方式、配套环保设施和技术的要求。例如,《规范条件》要求“企业预处理车间地面必须采取防渗漏处理,必须具备废酸液回收处置、废气有效收集和净化、废水循环使用等配套环保设施和技术”、“需脱硫处理或熔炼尾气脱硫”、“废铅蓄电池预处理及熔炼设备必须配套负压装置”。此外,《规范条件》量化了对回收环节的约束,如,“废铅蓄电池破损率不能超过5%”,为回收、运输过程中自然破损的废铅蓄电池得到安全合适的处理提供了相应依据。
问题3:《规范条件》在能源消耗及资源综合利用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规范条件》在能源消耗及资源综合利用方面明确规定,“预处理-熔炼企业熔炼工艺能耗应低于125千克标煤/吨铅,精炼工序能耗应低于22千克标煤/吨铅;废铅蓄电池预处理工艺综合能耗应低于5千克标准煤/吨含酸废电池”,与原《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相比,一方面综合能耗标准有所提高,有原来的130千克标准煤/吨铅提高到125千克,另一方面再生铅生产的工艺和工序分别对能耗指标作出规定,针对性和操作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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